十天之后,夜色已黑。
李白又走数里,实在饿得很,走入树林中,想找些野味。
说也凑巧,行不数步,忽喇声响,长草中突然钻出一头大野猪,低头向他急冲过来。
“好家伙!”
李白大喜,身子略侧,右手拔出单刀,刷的一声,将野猪好大一个头砍了下来。
那野猪极是凶猛,头虽落地,仍是向前冲出十余步,这才倒地而死。
“这下有好东西吃喽,烤野猪腿,我最爱吃!”
李白拍了拍手掌,在山边觅到一块黑色燧石,用刀背打出火星,生了个火。
然后,他将野猪的四条腿割了下来,到溪边洗去血迹,回到火旁,将单刀在火中烧红,炙去猪腿上的猪毛,将猪腿串在一根树枝上,便烧烤起来。
过不多时,浓香四溢。
正烧炙之间,忽听得十余丈外有人朗声道:“好香,好香,当真令人食指大动!”
另一人道:“那边有人烧烤野味,不妨过去商量一下,让些来吃吃,有何不可?”
先前那人道:“正是!”
那两个人说着,缓步走来。
胖的那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袭古铜色绸袍,笑嘻嘻的,和蔼可亲。
另一个身形也是甚高,但十分瘦削,身穿天蓝色长衫,身阔还不及那胖子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却颇为阴沉。
胖子哈哈一笑:“小兄弟,你这个……”
李白已听到二人先前所说之话,微笑道:“我这里野猪肉甚多,便是十个人也吃不完,两位尽管大吃便是。”
胖子笑道:“如此我们就不客气了。”
那两人便立即围坐在火堆旁,火光下见李白服饰华贵,但衣衫污秽,满是绉纹,更溅满了血迹。
他们脸上闪过一丝讶异的神色,随即四只眼都注视于火堆上的猪腿,不再理会李白。
野猪腿上的油脂,大滴大滴的落入火中,混着松柴的清香,虽尚未入口,已料到滋味佳美。
那瘦子从腰间取下一个蓝色葫芦,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轻叹道:“好酒!”
那胖子也从腰间取下一个朱红色葫芦,摇晃几下,拔开塞子,喝了一口,大笑道:“好酒!”
以前李白跟着老头“老夫子”,经常和他一起喝酒,此刻闻到酒香,也想喝个痛快,但只见这二人各喝各的,并无邀请自己喝上一两口之意。
他生平决不向人求恳索讨,只有干咽馋涎。
再过得一会,四条猪腿都已烤熟,李白淡笑道:“熟了,请吃吧!”
一胖一瘦二人同时伸手,各抢了一条肥大猪腿,送到口边,张嘴正要咬去。
李白笑道:“这两条野猪腿虽大,却都是后腿,滋味不及前腿的美。”
那胖子笑道:“你这娃娃,良心倒好。”换了一条前腿,吃了起来。
那瘦子已在后腿上咬了一口,略一迟疑,便不再换。
两人吃了一会,又各喝一口酒,赞叹道:“好酒!”塞上木塞,将葫芦挂回腰间。
李白心想:“这二人恁地小气,只喝两口酒,便不再喝,难道那酒当真名贵之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