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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庭审落幕与乌凤归来(1 / 2)

末日联邦 平凡普通 更新时间 2019-09-14

 “我说李金学弟,能够和我说说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休庭后,黄律师回到席位上,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低声询问李金。一旁的王警官也露出相似的表情,估计他们已经看出来,刚才发生的事情肯定和李金有关。

特别是控方律师播错影像这段,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联想到李金当时那抹怪异的冷笑,黄律师可以断定,李金一定做了什么,只是不能确定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面对两人探询,李金淡然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在这法庭上有人暗中保护着我,王警官,难道不是你安排的人?”他说的是实话,他能感受到有这么一个人存在,特别是易莫野两次都被悄然制服,更是证明了这点。但他也有所隐瞒,那个播错影像的桥段,就不折不扣是2号的手笔,可2号的存在已经是他最大秘密,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泄露出去。为了避免精明的黄律师怀疑,只得抛出另外一个大实话。

王警官先是点点头,随即愕然的看向李金:“你难道不知道是谁吗?可以不动声色的制住六级战士,我手下还没有这样的能人。”

李金露出思索的表情,最后摇摇头,很肯定的道:“我的确不知道是谁,如果名校长还活着,估计有可能,毕竟他是七级战士。”

王警官听到这话,神色一动,似乎想到什么,但却没开口,反到坐到一边想着什么心事。

黄律师一看就明白,王警官是知道点什么,但不想告诉李金,顿时产生错觉,以为李金真的不知道是谁在暗中保护,至于播错影像那段,也被下意识的归结到此人身上,压根没怀疑到李金。毕竟李金当时就站在那里,众目睽睽下,也没见他做什么动作,就算想怀疑,也无从怀疑起。

以黄律师的机灵,当然不会逼问王警官什么,见他不说话,就转向李金,很有些感叹的说道:“原本以为这是一场艰苦的战斗,就算已经有了充分准备,我对取得预定目标也只有三分把握,毕竟控方的证据准备的很充分,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互相印证下,就算我舌吐金莲都没法翻案。谁知,法庭上竟然会出现这么大的乌龙,实在是让人感叹。”

“难道你就不担心,法官和陪审团被对方收买,所以对方根本就不用顾忌,因为无论如何不合理,他们都可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李金对黄律师此刻的放松还略微带点不理解,想要问清楚。

“你以为王警官坐在这里仅仅是保护你的安全?”黄律师没有回答,反到神秘的对王警官努努嘴,神态充满笑意。

李金微微想了一下就明白过来。易家在古都。远远不能和王家相比。既然王家已经对自己示好。就算不能出面直接和易家对抗。但稍微使点手腕还是能够地。只要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在这场审判中。稍微有一点公正之心。就能明确判定胜负。以王家地势力。做到这点轻而易举。这也是黄律师如此放心地原因。

想到这里。李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王警官。心中生起一种明悟:就算在崇尚民主法制地联邦。要想获得公平和公正。仍然需要势力和实力。

或许。这才是隐藏在联邦法律背后地真实!

抬起头。一个金黄色地天平印入瞳孔——这就是代表联邦法律。喻示着公正地黄金天平。

“在想什么?”黄律师随意问了一句。

“在法庭上。只要你捏造地谎言让人找不出破绽。那它就是真实地。而其余真实都是谎言!”李金若有所感地说了这么一句。让黄律师深有同感地点点头。

捏造证据的事情她见的多,但大多数时候,就算你明明知道对方在撒谎,但你如果无法证实,那就是会被法庭采纳的真实。比如这次,控辩双方都知道对方在撒谎,但还是要进行这种谎言中的较量,以期让自己的谎言被法庭接纳为真实。

虽然很无奈,但这往往就是法律审判的现实!

提到这个话题,似乎也让黄律师意兴阑珊起来,毕竟自己这次也做的不光彩,维护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同样也是说的谎言,就算现在得到想要的结果,也只是谎言的胜利,并不值得大说特说。

王警官因为想着什么,所以没有开口说话,而黄律师因为兴致不高,也不想再说话,而李金,更是不会主动聊天什么的,辩方席位顿时陷入安静中,只有几个想偷偷采访李金等人的记者,被随行的特警拦住,发出一点嘈杂。

就在这种各有心思的安静中,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再度出现!

习惯的起立坐下后,法官拿出宣判的电子文告,一板一眼的宣读起来:

“……联邦公民易飘雪控告联邦公民李金‘恶意致晕,**未遂’一案,本院受理后,按照联邦法律,组成合议民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案件审理,两位当事人及其诉讼律师皆到庭参加诉讼……经陪审团进行了事实认定,本席根据事实认定选择了法律适用条款,本席宣布,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场中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听法官的最后宣判:

“……控方易飘雪诉称……辩方李金辩称……以及相关证人述称……经审理查明,并得到陪审团的事实认定……本庭认为,控方‘恶意致晕’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因此本庭予以支持,‘**未遂’证据模糊,事实不清,控方存在着谎言隐瞒的迹象,本庭对此予以驳回……

……现根据《民事纠纷适用法则》第三十六条二十六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联邦公民李金因对联邦公民易飘雪实施了恶意致晕,将被判处强制轻度劳役三个月,因控方存在着重大隐瞒事实迹象,控方相关的民事赔偿,本庭不予支持

……本次审判产生的费用一共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其中因为控方存在着严重违法嫌疑,以及多次捣乱法庭审理,并损害法庭公物的恶劣行为,经过本席合议,决定诉讼费用由控方承担百分之九十,辩方承担百分之十,并额外追究控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损害法庭公物的行为……

……如不服本庭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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