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伊拉继续地道:“你别看米费卢那家伙,其实他也是一个二星的银盘侍者。所以,你要是送他金币,那肯定是不行的。你必须送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说一些珍稀的食材、或者一些比较常见的香料,一两件低级的宝物,这些都是可以的。想当初,我就送给他了一双速行靴,那还是我老爸给我十五岁时的生日礼物呢!至今回想起来,我的心依旧还有些痛呢!”
陈霄不由飞快地盘算了起来:自己可不比别人,别人好歹还受到过他们各自父亲的一些资助!可自己身边,那可是穷得叮当响啊!仔细地算一算,自己身边只有那只黄金魔袋,外加两只奴隶生物火狱小鬼。黄金魔袋无论如何是不能够送出去的,自己还要靠它来生产金币买食材呢!至于那两只火狱小鬼,倒是可以考虑。毕竟自己如今在这家族的大本营中,应该不会有什么安全上的问题。
一想到这里,陈霄心中立刻便有了决断,于是当场便问道:“伊拉,你知道米费卢那家伙平时住在那里?我现在就去找他。这样的破房子,我可不想在这里面过夜!”
“没问题。米费卢那家伙就住在城堡的最底层,我这就带你去。”伊拉很爽快地就答应道。
……
没多久之后,陈霄就以一只火狱小鬼的代价,换来了一份崭新的待遇。这一次的房间可比先前的好多了,不仅宽敞明亮,而且还打扫得一尘不染,同时房间中还备有独立的营火,总之相当不错。
当天晚上,陈霄躺在那柔软的大床上,思绪不禁有些飘逸,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中。
第二天一早,陈霄就早早地起了床,飞快地洗漱了一番之后,便叫上了葛朗老头等人,兴冲冲地地出发前往夕阳之城。昨天晚上,葛朗老头等人因为是第一天来到家族,所以勉强破例被允许留宿了一晚,可是今天以后就不行了,所以陈霄必须把他们在夕阳之城里找到一个住处。
昨天因为急急忙忙地去寻找家族驻地,所以陈霄一行人尚不曾来得及进入夕阳之城逛一逛。面对这片大陆上的十三座主城之一,陈霄心里还是有一点期待的。
很快,陈霄一行人就赶到了夕阳之城的城门口。这座夕阳之城建造得异常宏伟,那巨大的城门足足有三十多米高,门口守卫着十几名城门侍卫,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长戈,正检查着来往的行人。
“喂!小子,你们要进城么?一个人一个金币,一匹马也是一个金币,噢!还有你们的这辆马车,得算十个金币!”看到陈霄一些人走过来,那群侍卫中,一个精瘦精瘦的汉子站了出来,叫道。
汗。就连一匹马也要收钱?
看到陈霄似乎有些迟疑。那瘦侍卫顿时双眼一瞪。吼道:“还愣着做什么?要进城地话。赶快给钱!不想给钱地话。就走人!”
算了。反正这些金币对于自己来说也没什么用。给就给吧!陈霄轻笑了一声。当场便想要掏了金币支付。可就在这时候。不远处一个侍卫队长模样地胖子。注意到了陈霄胸前所佩带地那枚不起眼地徽章!
那个胖子顿时浑身微微一颤。飞快地小步跑了上来。一脚狠狠地踢开了那个瘦子。随后连忙冲着陈霄谄笑道:“不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刚才是我地手下瞎了眼!这位尊敬地古柯里奇家地少爷。小人巴特尔在这里向您行礼了!”
陈霄如有所悟地看了看自己胸前地那枚徽章。心道:看来米费卢那个老家伙说地没错。这枚徽章确实很有用处。
陈霄一行人顺利地进入了夕阳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