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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租铺子(1 / 2)

 余轩是刘小梦的前未婚夫,这桩婚事虽然没落在刘小梦的身上,把订婚的人换成了她的堂姐刘小月,但刘家和余家的婚约都是白纸黑字写在婚书上的。

虽然没有在县里过章,但是在村子里宗族祖祠哪里订了契书的,已经算是一家人了。

江艳内心诧异,据她所知,余轩家里可就他一根独苗苗,父母呕心沥血,含辛茹苦才把他供成个秀才,寒门子弟难出贵子,余轩在这永安镇顶着秀才之名也算混出了名堂,走到哪里都有人敬三分,如今毁了婚约就算了,还要做人家的上门女婿。

在村里人看来这就是抛弃父母,自甘堕落的表现,刘家夫妇俩等于是白养了这个儿子,不管他以后成就如何,势必都会招人唾弃和辱骂。

大华朝对赘婿倒是限制不多,依旧可以走仕途之路,只要读书读得好,任然有科考当官的机会,只不过上门女婿地位十分卑贱。

男子入赘,就如同女子嫁人,身份地位总归是低人一等,就算以后余轩高中,真有机会光宗耀祖,那也和他原身的家庭没什么关系,从他入赘的那时候起,就等同于是放弃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和宗族姓氏,婚后的不管多大成就功举都是冠夫人之姓。

回程的马车上,老吴一边赶马车,一边说道:“永安镇真正当得起员外二字的富绅不多,程家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余轩应该是看上了程家的泼天富贵。”

林有生遗憾又可惜的说道:“哎,咱们附近几个村就出这么一个秀才,还当了别人的上门女婿,刘家村不知道得哭成什么样!这狼心狗肺的东西。”

“余轩是个不安分的人。”老吴仔细想了想,最后做出一个结论。

林有生没好气的说道:“我要是个秀才我也不安分,多少人巴着,他能安分才奇怪了,我见余秀才走到那里都是一群人围着,那村里还未许人家闺女们,那个不是心里爱慕期盼能有这么个夫婿,只可惜人家余秀才看不上咱们乡下人。”

“之前刘大壮一家死活要把婚约换过去,这下好了,她闺女的名声算是全毁了,要我说,咱家林南比那余轩不知道好多少倍,以后有的他们后悔的。”

江艳抿抿嘴,没说话,她双眸闪过一丝冷冽,余轩的事情她管不着,他本身就是个好高骛远,心机深沉的男人,当初能踩着刘家一步一步往前走,如今有更好的跳板自然不会放过。

她只是担心刘小梦,小梦和老二的事情虽然在村里人尽皆知,但到底是没有光明正大的摆酒按席,明面上来说,确实算不得林家的儿媳妇。

按照原身记忆来看,刘小月也是个泼辣难缠的主,要是在余轩哪里闹不成,说不定还会来她这里闹,她倒是不怕,只是觉得麻烦,看来两个孩子的婚宴也得提上日程了。

接下来的几天,老房加盖的两间屋子慢慢盖好,破旧简陋的茅草屋顶也被重新修缮,新收到野葡萄也陆续做了几大缸葡萄酒,地窖一做好晾了两天就全部搬了进去。

整个林家村所有人都开始忙碌起来,林家村也算是个大村子,两百来户人家,人却很多,因为这里的人讲究的是老人在不分家,像江婶子这样分家的占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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