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斜,晚霞如血!
天边美景美不胜收。
夏日的傍晚,微风送爽;华灯初上,处处流光溢彩,大都市越发的繁华。
忽明忽暗璀璨迷人的数码霓虹,川流不息的中外轿车,光鲜时髦的新潮衣装,暴露大胆的装扮,一切的一切,对初入都市的方叶羽来说,都是如此陌生而充满新鲜感。
方叶羽倚靠在一根灯柱旁,认真望着公路上的车水马龙、两侧那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还有那些行人。端详着他们的言行,看着他们走入光亮堂皇的店铺,与老板服务员们或闻言软语或脸红脖子粗的讨价还价。
适才怀揣一腔豪气,方叶羽离开了向雅岚的豪华别墅。只是漫无目的的在市区逛了半个下午后,方叶羽才意识到,这样下去,绝对不是个办法。自己对这个都市实在太陌生,一路走来,每个人都拿着那怪异的目光瞅着自己,无论自己表现的如何良善无害,很多人的目光都会流露出排斥的味道。而就拿刚才问路来说,一路上自己不知道走了多少冤枉路,一些都市人似乎就以捉弄自己为乐,故意指给自己错误的道路。
‘我的衣着,我的说话方式,甚至是我的一声咳嗽,好像都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也许我该试着融入这个都市。’
方叶羽静心思索,在原始森林中有一种动物,祖辈们称之为青狼。青狼是群居动物,在残酷的原始丛林中,一只青狼的力量单薄的可怜,天敌无处不在。所以每一只青狼都渴望找到一个强大有力的组织,保证自己生存下去。而青狼寻找狼群的方式很奇特,首先它会挑选一个喜欢的组织,然后跟着这个团队,尾随而不靠近,远远的望着狼群的嬉戏玩耍,大概用上一到两个多月的时间去熟悉这个狼群的每一匹狼。它会依据动物本能,将狼群分门别类,然后它会亲近那些友善的,躲避那些蛮横的,讨好那些主事的,甚至是模仿那些混得最好的,时间一久,当大多数的土狼都喜欢上这个知趣的家伙的时候,它就可以正式入伙了。
此时的方叶羽,就如一匹安静的青狼,选了这么一个僻静的角落,静静的靠在灯杆旁,潜伏不动,不急不躁的端详着都市人的言谈举止,他们出入的场所,等等一切的一切。
方叶羽有的是耐心,他要了解都市人的习性与谈吐,找到与自己最类似的,模仿他们,学习他们,然后将自己彻底的融入这个都市。
方叶羽饶有兴致的看了很久,虽说他有些孜孜不倦,不过他的肚子却给他敲响了警钟。
“好饿啊。”方叶羽皱着眉头。揉了揉肚子。一天没有吃饭。饥肠辘辘地方叶羽饿地能吞下一头牛。而饥饿让方叶羽清醒地意识到。眼下自己地当务之急。不是研究如何融入这城市。而是先填饱肚子。找到安身之处。而要完成这些任务。自己最好找到一份工作。
方叶羽兜里有钱。九十二块六毛八分。他地全部家当。这还是走出原始丛林后。用手头刚猎获地豹子。同一个进山批发山货地商人换地。本来换了五百块。只是一路上又是客车又是火车。花地只剩下这么一点了。
花五块钱在路边买了两个拳头大地包子。两口吞掉后。一旁那‘焚琴煮鹤’大型烧烤店传来地阵阵肉香。让方叶羽颇有些垂涎欲滴。只是眼前这幢四层高、仿皇宫式大楼却让方叶羽望而却步:汉白玉地台阶一尘不染。出入其中地男男女女个个衣装鲜亮。大厅内光亮如白昼、金碧辉煌。方叶羽捏捏自己地钱包。只能无奈地舔舔嘴角。
‘爷爷说到了外面。要养活自己。就只能去找份工作。可我该找份怎样地工作呢?’
方叶羽坐在‘焚琴煮鹤’对面地路边。双手托着腮帮子怔怔发呆。
蓦地。路旁一阵香风掠过。方叶羽抬头望去。面色却是一红。
眼前一对青年男女走过,男青年西装革履,女子身着吊带衫,露出那粉嫩的腰肢,而吊带衫遮掩不住胸前那饱满的山丘,小半个**露在外面,白晃晃的**辣的,轻易的灼伤了方叶羽的眼睛。
方叶羽慌不迭的低下头来,只觉得面上发烧。青年男女自然不会留意到方叶羽的存在,一边走,那女子一边笑嘻嘻的道:“碧落广场那个画画的,你给了他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