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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琼恩(1 / 2)

 第三十四章琼恩</p>

他们一早出发。跟随琼恩一起的除了莱拉外,还有托根亨伯爵次子阿托斯以及他所带领的四名菲林特战士。</p>

“我既然向你承诺了五百名骑士,就一个不会少,你就放心去吧。”伯爵在他临走前这样跟他说。</p>

琼恩没什么不放心的。按照现在的进展,很快他就能凑够自认为能够击败曼斯雷德的大军,而若是不限定骑兵,他甚至可以召集更多。</p>

“你想好去哪家了么?”莱拉问。</p>

琼恩知道她的意思。如果去哈克莱,则意味着他可能会在所有大大小小的氏族领地转一圈,凑够军队或许不成问题,但肯定耽误时间,而时间就是一切,曼斯雷德可能随时对长城发起总攻。</p>

“我们去哈克莱。”他向伯爵承诺过,他可以说服失败,但不能不去尝试。</p>

“好。”她轻轻点头。</p>

她在菲林特这里添了一件对襟马甲,让她看起来挺拔了不少,现在乘在马上,看起来更像个领主。</p>

“哈克莱离我们很近,琼恩,我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过了这座山,就到了。”伯爵次子是个很有活力的人,他年龄比琼恩大,也比琼恩强壮,与托根亨伯爵有些像,琼恩毫不怀疑,等到他到了托根亨伯爵那个年龄,也会像他父亲一样强横。</p>

当转过一块山林的时候,阿托斯指着其中的一座山,向他们大声说,“哝,这就是哈克莱想要的山。嘿,但这座山属于菲林特,一千年以来就是,我们叫它羊脖山,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羊脖子?”</p>

“它像任何脖子。”莱拉挖苦道,“既然有争议,何不改名菲林特山?”</p>

“哎呀,表妹,你真聪明!”他像受惊一样,用马鞭敲了大腿,“菲林特山,这样叫以后不就不用再争了么?嘿嘿,总不能一个叫菲林特山的,还属于哈克莱吧?”</p>

“是表姐,老表。”她纠正,惹得阿托斯大笑。</p>

琼恩也笑了。“我得提醒,根据临冬城和山林氏族之间的协议,凡是山林氏族之间争论不休的土地都将视为临冬城的,不再属于任何氏族。”</p>

“哎呀,你们真是强盗。我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临冬城那么远,偏偏在这片群山里还拥有这座山、那块林。因为这些山林,我们每年要额外付多少毛皮啊,想想就让人心疼。”他装出痛苦的样,摸着心。</p>

“你们?哈哈,我可不是史塔克!”琼恩觉得已经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这话了。</p>

“那还不是因为氏族们不争气!”莱拉道,“临冬城的本意是为了让氏族互相妥协谦让,以便能共享山林,可偏偏有些头脑发横的头领,非要压人一头,创造争议,怨得谁来?我看被史塔克收走才最好,至少会少死很多自己人。”</p>

“哎,表妹,要说头脑发横,可得首推你们诺瑞。我记得你们的地盘最小?你们和哪些氏族争过地来着?”</p>

“是表姐。我得告诉你,我们现在可没争议,而且也不是最小的。”</p>

“是啊,没争议,是不敢了吧?诺瑞每年要付多少皮来拿山林的狩猎权?”他哈哈大笑。</p>

“你管得有的宽了吧!”莱拉道,“要是菲林特山哪天属于史塔克才好笑呢!”</p>

阿托斯尴尬笑了起来。“嘿嘿,我宣布,改名的事暂缓,或让我哥哥来,谁让他才是继承人呢?”</p>

琼恩听着吵闹为他们由衷感觉开心。他就不曾有什么表亲,无论母系还是父系,就连兄弟姐妹们都一一分开。</p>

他们一路就这样在山地里疾驰赶路,又轻松笑闹,琼恩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种快乐了。</p>

他们在天完全亮开之后到达的哈克莱堡。</p>

哈克莱堡也是木造堡垒,与诺瑞的城堡一样,坐落于半山,只是这个半山腰十分平坦,也异常宽广,哈克莱在木堡的前院留出了巨大的空间,比临冬城的校场还要大,已被散养的鸡占据。</p>

前院比较显眼的位置是一潭脏脏的水池,里面有几株已经枯萎的水莲。当琼恩经过的时候,发现上面明显飘着一层丑陋的彩色油膜,油膜周围一圈是已经被冻结的脏冰、点点碳渣灰和鸡屎。</p>

琼恩在仆从的引导下,经过水池,进入了木堡。木堡造型没有比诺瑞的夸张,同样是用几根巨木支撑高耸的梁柱,风格粗犷野蛮又显得力量十足,琼恩觉得,再大的雪也压不垮木堡。</p>

木堡的顶部,搭耸着哈克莱氏族半旧的家徽旗帜,蓝底白色斜杠,纹绘着两轮残月和一轮满月。琼恩无法理解这个徽章的意思。</p>

“哎,我上次来这里,还是几年前嘞!琼恩,他家儿子更多,孙子也有不少,所以他们想着菲林特山想得火急火燎。我跟你说,他们肯定需要很多土地扎他们的细根,你得好好跟哈克莱说说这个,就像你向我老爹说的那样,他肯定会有兴趣的。”阿托斯笑着说。</p>

“这个招我已经盘算很久啦。”琼恩笑。</p>

木堡里罕见地没有显得昏暗。琼恩抬头,看到了木堡上面已经打开了巨大的天窗,能直接透过天窗看到外边的灰云,而代价就是,木堡内和外边一样冷。</p>

琼恩很高兴哈克莱的伯爵没有外出。他高高坐在自己的毛皮大座上,巨大的椅子可以直接当成床。伯爵本人的大副身躯就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虎皮垫子上,打着盹。</p>

看到哈克莱的伯爵,琼恩立刻就认定,他是他所见过的,有着最长胡须的男人。伯爵的胡须又厚又密,蓬松茂密,棕灰白交杂,直接垂在胸口,整体看,既可以显得优雅又可以显得野蛮,这将全取决于他的声音、语调和眼神,琼恩心想。</p>

他闭着眼,打着瞌睡,旁边还有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幼童,偷偷藏在巨大的椅子后,用手不断地扯着虎毛,一声不响,对着琼恩等人做鬼脸。</p>

琼恩露出微笑,然后看了旁边的仆从。仆从耸了耸肩,一副不知道该如何办的表情。阿托斯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抱怨了一声,直接找到了旁边的椅子坐了上去。</p>

琼恩正在为难,椅子旁的侧门走出来一个胡子和伯爵也不差不了多少的中年人。他走下高台,对着琼恩大声说话,声音低沉又洪亮,琼恩觉得十分有穿透力,像面对虎吼。</p>

“你是守夜人?你见过罗纳么?”他说。</p>

“我是琼恩雪诺,是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的事务官。”琼恩回答,既然坐在座首的人不说话也不睁眼,那说话的人可能就是真正的掌权者。“大人您指的可是罗纳哈克莱?我听我叔叔班扬史塔克说,他是极其优秀的游骑兵。”</p>

准确地说,他的原话是,他的所有游骑兵都极其优秀。</p>

琼恩只见过罗纳几次,没有太多印象,他觉得,适当的谎言并不碍事,更何况,这也出于善意——罗纳不一定能从长城外回来,作为墓志铭,这句完全可用。</p>

“优秀?他几乎是兄弟里最差劲的。要是让他留在山地里打猎,他非得把自己饿死。哦,这不是我说的哦,这是老头子自己说的。”他指着还在打盹的伯爵,然后继续对琼恩说道,“你们也快坐吧,否则老头子非得说我对守夜人不礼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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