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七日下午,赵祯巡营结束,刚一回宫就收到了张士逊的查补劄子。</p>
“这么快就查补完了?”赵祯好奇的打开奏疏看了起来。</p>
张士逊了解清楚案件详情后,只做了一件事:</p>
去开封府狱中见了那稚童一面。</p>
在狱中,张士逊从对方的寥寥几句话,和那稚童的一些下意识行为上得出结论:</p>
此子已经具备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p>
首先,知礼节。</p>
见到有人来探监,稚童立刻起身,一口一个‘阿翁’的叫着,很有礼貌,讲起话来条理清晰,可话里话外都在为自己开脱,把自己描述成不谙世事且积极认错的样子。</p>
这说明他心中很清楚,这么做,有用。</p>
其次,有眼色。</p>
来探监的明明是两个人,一为张士逊,二为典狱官,且张士逊还特意穿了一身常服,而非官服,那典狱官也没有丝毫卑躬屈膝的动作神态,但那稚童一眼就看出了二者地位的高低,从头到尾没看典狱官一眼,只跟张士逊说话。</p>
这说明,他能从大人的神态气质等微妙之处,分辨不同人等的地位高低,如此洞察力已经不弱成人。</p>
最后,那稚童吃饭之时自觉将筷子转正,用圆头吃饭。</p>
这说明,他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规则熟记于心,甚至已经形成本能,身处狱中,饥肠辘辘,仍能下意识的做到这些小细节,可见其行为习惯已经与成人无异。</p>
无论谈吐、眼色、举止,此子都符合一个成人的标准。</p>
这就是一个使用着稚童身体的成年人。</p>
综上,张士逊认为,此子杀人不是失手,而是故意为之。</p>
他知道骂人不对,他就是要辱骂客户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