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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四四章 新令(1 / 2)

大明新命记 哼哈大王 更新时间 2022-09-23

 ,大明新命记

去年的时候,因为刚刚移防,许多人对未来并不怎么看好,总感觉金海镇有可能朝不保夕。

所以,很多人对于杨振提出的分田代饷的事情,也没有真正当回事儿,起码在当时并不打算要那些没人的荒地。

可是现在,情况已然不同了,杨振率领金海镇兵马接连在北路和东路打退了清虏主力的两次全面进犯,已经站稳脚跟了。

特别是镇江堡保卫战的最终胜利,更是让金海镇各路各团营的将领士卒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因为镇江堡保卫战的胜利,可不只是打退了清虏主力的围攻而已,那可是打退了清虏伪帝黄台吉的御驾亲征啊!

清虏伪帝黄台吉亲率十万大军来犯,都被当时守在镇江堡一城内的金海镇人马万余人给打退了,最后损兵折将狼狈撤围,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金海镇妥了,稳了,不再是朝不保夕的状况了。

与此相应的是,金海镇各路辖内的移民屯所越来越多,人口也渐渐多了起来,也不再是以前荒凉凋敝的模样了。

在现如今天下大乱的情况之下,有金海镇这样一个可以避乱安居、安身立命的地方,对各大团营的将士们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过去对分田代饷以及军功授地不怎么在意的老兵们老将们,包括那些跟着杨振从松山城一路移防金海镇的那些老部下们,也都动了圈占土地的念头。

既然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已经反映上来,杨振当然不能置之不理。

虽然杨振早就对自己的部下将领们说过了,好饭不怕晚,好戏在后头,将来收复了辽沈之地以及夺回被清虏占领的全部地方之后,一定会给大家有个交代。

但是,杨振口头上许诺的东西再多再好,毕竟远在天边,对很多人来说有点过于遥远,无论如何也顶不住摆在眼前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这个利益,就是土地。

对于各部士卒来说,这个事情好办,执行分地代饷的办法就可以了。

给他三十亩荒地的地契,由招募的营兵转为征召的屯兵,从此就不给他饷银了,在杨振看来,这样也挺好,省银子。

但是,对于千总或者把总以上的武官们来说,包括对于守备以上级别的武将们来说,光是给地三十亩,恐怕就远远不够了。

于是就在四月下旬发布的春耕传播令中,杨振就增补了这样的规定,允许金海镇各路将领在新收复和新占领的地区圈地代饷,并明确了标准。

其中,把总官圈地代饷的限额是永业田六十亩。

而千总官限额是九十亩,守备限额为一百二十亩,都司限额为一百五十亩,游击限额为一百八十亩,参将限额为二百一十亩,副将限额为二百四十亩,总兵限额为三百亩。

所谓限额,指的是给你这样的权限,让你圈占土地代替饷银,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接受的话,那就是发给加盖征东将军印的凭证,从此以地代饷了,不给饷银了,而且根据你的职司级别,你只能圈占限额以内的土地。

如果想要得到更多的土地,就只能通过立功升职或者以军功授田的办法获取。

而所谓永业田,就是世代相传、永为世业,不得私自买卖和赠予他人的意思。

实际上就分给你家的地,你只能传给你自己的子孙后代世代经营,既不允许私自转卖他人,也不允许私自赠予他人。

杨振之所以特别提出这样的禁令,为的并不是限制土地交易自由,他为的其实是预防土地兼并。

比如说,杨振麾下的协守总兵官一级,有的人可能并不满足于只占有三百亩的土地,他可能会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去占有更多的或者更好的土地。

如果你允许分给移民屯户们的土地自由买卖交易或者私自赠予他人,那么土地兼并的事情就一定会发生。

有钱有势的人或者有权有势的人,就会渐渐拥有成千上万亩甚至更大量的土地。

如此一来,有钱的人、有权的人、有势的人就会成为大地主,而普通的移民屯户就又会变成权贵地主们的佃户雇农,或者再次成为流民。

这可绝不是杨振想看见的局面。

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为了防止麾下将领官佐们侵占移民屯户的土地,他也只能未雨绸缪,干脆一禁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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