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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陪玩的报酬(2 / 2)

“这个嘛,我还不到二十岁呢。”聂天戈嗫嗫嚅嚅地说着。聂天戈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长辈让自己找媳妇。

“都二十岁了,早该结婚了。”孙立刚却是耐心地说着,“少帅可是十五岁就结婚了,孩子都好几岁啦。”

孙立刚这话不假,张学良的婚姻可以说是张作霖包办的。

2o世纪初,当张作霖徜徉于山林草泽之间的时候,曾受过梨树县商会会长于文斗的照拂。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作霖得知于文斗的女儿于凤至“福禄深厚,乃是凤命”。张作霖是一个颇自负的男人。他深信将门虎子与凤命千金是难得的姻缘,婚后一定大得大贵、大吉大利。从那时起他便许下一个心愿:一旦得势,他的儿子必与于家女儿成亲,用以相近相报。后来张作霖做了奉天督军,权势两得,便娶了于文斗的女儿做了他的儿媳。

于凤至美丽而又智慧,爱新觉罗·溥杰就曾盛赞于凤至长得很美。她生就一张很古典的脸,清清秀秀的,宛若一枝雨后荷塘里盛开的莲。

张学良同于凤至的婚事,是由张作霖一手包办做主的。张学良最初并不满意这门亲事,因而持反对态度。学良跟随父亲住进省城奉天后,开始学英文,在这一过程中结交了许多英美朋友,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充满了他的脑海,所以对婚姻方面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十分反感。

张作霖面对儿子的不感兴趣则出以折衷的态度,他对张学良说:“你的正室原配非听我的不可。你如果不同意旧式婚姻,你和于家女儿成亲后,就叫你媳妇跟着你妈(指继室卢夫人)好了。你在外面再找女人,我可以不管。”张学良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这门婚事。

张学良15岁同于凤至结婚。于凤至大张学良3岁,所以婚后张学良一直对于凤至以大姐呼之。

“刚叔,我哪里能够和少帅相提并论啊。”聂天戈苦笑了一声,“这事情过两年再说吧。”

“也行。”孙立刚嘿嘿一笑,“等我见了你父母,让他们和你谈这个事情。”

孙立刚之所以对聂天戈的婚姻如此感兴趣,是因为聂天戈曾经答应了孙烈臣,结婚后生的第一个儿子姓孙,算是让孙烈臣的香火延续下去。

无论在哪个年代,传宗接代都被看做是头等大事!即便看透了人情世故的督军孙烈臣也不例外,还真让人叹息不止!

“刚叔,我打算去上海一趟,可能需要大量的钱。”聂天戈笑了笑,“保安团的人枪太少,需要招兵买马,特别是武器问题。”

“一共有两百万资金,我早就换成了美国花旗银行的支票。”孙立刚倒没多想,“少爷您都带去吧,放在我身边,我倒是睡不着觉。”

孙立刚对孙烈臣的忠诚,那是不用多说,属于死心塌地地那种。而孙烈臣死后,孙立刚就把效忠的对象改为少爷聂天戈了。

在小事方面,或许孙立刚会提一些意见。可遇到这种大事情,孙立刚牢守自己的管家身份,唯聂天戈吩咐是从。

“刚叔,您就不怕我把钱都赔了进去?”见孙立刚这么爽快,聂天戈反而愣了愣,有些诧异地说。

“少爷您非比常人,乃是大富大贵之人。”孙立刚却回答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聂天戈想了足足三天三夜,也没有想明白孙立刚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手中有了两百万大洋,聂天戈胆气一壮,对这趟上海之行,多了些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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