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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遗嘱(2 / 2)

超能警察 骑着王八砍鲨鱼 更新时间 2019-11-07

特丽莎回头对着他说道:“当然可以,不过那是再过了实习期以后,又或者另有安排的时候!”。

“哦!没问题,都听你的!”。瓦力说道。

“肖恩!咱们走吧”。特丽莎说道:“还要继续昨天的事。”。

肖恩起身和她并肩走了出去,说道:“仍然是蹲坑?”。

“呵呵!”。特丽莎说道:“是的!不过到晚上你就可以走了!基利和马奎尔会换咱们两个!”。

“ok!蹲坑挺好的!还能看风景!”。肖恩说道。

“知道吗?肖恩!”。特丽莎说道:“你的假期申请已经批下来了。”。

“刚刚吗?”。肖恩说着话,与特丽莎两个人便进入了电梯。

“是的!”。特丽莎说道:“你的心理医生,已经写好了一份报告,我看见它就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综合你这一段时间的表现,得到了优良的评价。不过局长还是批准了你的假期!”。

肖恩也明白,自己干死这么多人,就算是评价优良,也需要放假一段时间,这就是一个制度问题,以人为本嘛!说道:“多久?”。

“就像你说的那样,近一个月,到九月二十四号!”。特丽莎说道。

“那足够我快活了!”。肖恩说道。

两个人出了电梯,朝着那辆特丽莎专用的黑色吉普车走去。肖恩说道:“从什么时间开始放?今天?”。

“是的!下班之后!”。特丽莎说道。

“哈哈哈!”。肖恩笑道:“不放心哪!那你们可就辛苦了!”。

“得了肖恩,你回来之前这个案子我们肯定能破!”。特丽莎瞥了一眼他,然后打开车门钻进了副驾驶。

肖恩绕到车的另一面,进入了驾驶室,点着火,说道:“我会在纽约给你们带些,价值一块钱以上的小礼物!”。

“那就谢谢了!”。特丽莎再次瞥了他一眼。

纽约,梅斯律师事务所……

梅斯,一个当地的金牌大律师。他甚至是哈佛大学终身法学教授,曾因成功办理辛普森案、拳王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总统弹劾案等著名案件而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

在辛普森以谋杀罪起诉后,他聘请了以梅斯为首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最终无罪释放,但梅斯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无罪的,该案胜诉的关键在于警方违反了法律程序。

梅斯在办理该案中发现,警方没有搜查令就爬过墙头擅自提取了证物――手套,而且伪造了另一证物:他们在辛普森的袜子上倒上了被害人的血迹。

尽管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辛普森有罪,但“警方伪造证据”成为辩方律师的突破口。陪审团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一个证据是伪造的,其他证据的可信度也值得怀疑

正如如果你在一碗面里发现了一条虫子,你就不会再去找其他虫子,而是要把这碗面全部倒掉。当证据的取得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证据是无效的。陪审团认为警方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原谅的。

那维斯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他说了一个在美国法律界很有影响力的名言,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不仅应该对好人有利,也应该对最坏的人有利。他坚信,美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在于,任何人都有权对强加于自己的控告提出异议。

试想,如果美国的制度变成有罪的人、可耻的人、或至少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看来是这样的人,都被剥夺了受辩护的权利,那会是怎样的情景!“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司法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辩护机会。”。

梅斯接触过很多大人物,金融大亨,政客,当然,也包括不少底层人员,乞丐,毒*品吸食者,杀人犯,抢劫犯。

他甚至自信到,只要这个人坐在他面前十秒钟,自己就能大概的看出对方曾经犯过什么样的罪行。并且从没失过手。

不过今天,他却失手了。来的人是一个高大的老者。已经坐在自己的对面,十分钟了。他仍然没看出对方有一丝一毫,犯过案的迹象。他整个面部如同刀削斧砍般的刚毅。他甚至从这张脸上看见了在天神绘画展上某位天神的样子。不过细想想,却又不同。

老者很平静,留着一头黑白相间的短发,穿着一套黑色的合体的西装,梅斯能够分辨,那并不是什么名牌,但一定是量身定制。红白相间格子的领带,一丝不苟的扎在领子上,显得是那样的精确无误。

老者的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却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令人觉得公正无比,但这种公正,是近乎冷酷无情般的公正。

金峰觉得,一个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其他的人也要给与公正的对待,尤其是在办理一些特殊事情的时候,一但宣布对方有罪,那么你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来执行死刑。不能因为别人瞪了你一眼,又或者吐在你鞋子上了一口痰,就要置人于死地。他认为,这样是疯狂的,是失去理智的,更是危险的。

“瑞士银行,艾克斯户头中有一笔钱,我要让你在我死后,将其中的百分之五留给我的儿子,他是……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留给我的妻子,黛米,她是……”。金峰静静地说着,他知道自己会死,但是并不是现在,也许是十年以后,又或者是二十年以后,不过真要是二十年以后的话,自己那就是一个近九十岁的老人了,也许那时候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吧。

金峰认为,一个人如果够睿智的话,就不会选择在自己老的牙齿掉光,头脑糊涂时立遗嘱,一定要在他还有充分的行为能力,和思考能力的时候,立下遗嘱。

向自己的故乡中国,他认为那里什么都好!不过只有一点却很不好,甚至说是有点糟糕。那就是立遗嘱的时间。因为他很早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家乡的很多富豪们,只是在快死了的时候,才会立下遗嘱,不过很多时候,人都已经糊涂了,因此在这个人死后,就会对家庭财产产生很多的纠纷。儿子和儿子打,女儿和女儿打,女儿和儿子打!总之只要是这个人的后代,都会为了争夺他的遗产继承权,而不念及骨肉亲情般的相互争斗。

金峰认为,这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因此他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这一次到纽约后,他其实是来更改遗嘱的。

他还认为,如果肖恩是个女儿的话,那么遗产的分配比利,最少要给与其百分之五十,剩下的一半才会留给自己的妻子黛米。但是肖恩是个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并不想过多的留给肖恩金钱,而那百分之五,更多的则是代表着要让他学会奋斗,继续奋斗!

金峰还记得肖恩小时候,自己教他认汉字的事,他没有一个一个汉字去教,而是交给他汉语拼音,和查字典的方法。他始终认为,学会学习的方法,比学会知识更加有用。因此他更多的时候是让肖恩自己去查字典。

“好的金峰先生!你看看,这是我刚刚改好的遗嘱,如果您同意的话,请在上面签字!”。梅斯甚至有着一丝恭敬般的说道。

金峰没有说话,拿过遗嘱细细的读了一便,点了点头,伸手拿过一支钢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从梅斯律师事务所出来之后,金峰看了看行色匆匆的人们,他感觉纽约的生活节奏很快,但这种快有些过度了。他始终认为一个人的生活节奏过慢或者过快,都是不好的。加速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会加速从高峰下滑到谷底的速度。因此他告诉肖恩,做事要认真,但不可急,要四平八稳,这样更加能够水到渠成。

不过,现代的人类普遍生活过快,他甚至感觉时间都过得飞快,但是这样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因为那个日子的到来,自己便可以真正的退休了,他要把自己的东西传给自己儿子肖恩,而自己就可以和自己美丽的妻子,回到伯克利去过那种自己的日子,那种只存在于优美词汇中“无忧无虑”,平淡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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