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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北上京城,灭情敌3(5000字)(1 / 2)

重生之农家主母 荷子 更新时间 2019-11-16

 翌日,芳华和姜海洋去楼下吃的早餐,生煎包子,小米稀饭,一碟泡菜。

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了,芳华吃得很满足。

姜海洋拿手娟给芳华擦去嘴角的饭渍,打趣道,“你做的早餐比这美味百倍,你居然还吃得这么香。”

芳华咬了口生煎,吞下去后才道,“不一样的味道,再说再美味的食物天天吃也是会腻的,我好久没吃这个了。”

芳华扬了扬手上的半个生煎,全部塞进嘴里,右边的脸鼓起来,看起来很可爱。

姜海洋忍不住伸手摸了下芳华的头。

这还是第一次他和芳华单独呆这么长的时间,越相处,他就越喜欢芳华。

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芳华早已消失不见,如今的她,漂亮,自信,也从来不依附于他。

正是她的不依附,让他时刻有危机感。

因为这样的芳华,就算离开他也会活得很好。

还有那个杜爽,一把年纪了不找对象,老是围着芳华转,一想起他,姜海洋就没了好心情。

俩人正吃着,听着一道凌乱的跑步声传了过来。

姜海洋抬头,就看到是这边的负责人,忙站起,“胡工,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呀。”胡工满头大汗的跑过来,随意的扫了眼坐在桌前吃饭的女人,愣了下,这女人长得可真漂亮,尤其气质很好。

难道这个女人是姜工的爱人?

“咳”

姜海洋见胡工盯着芳华在看,有些不悦的咳了咳,提醒胡工自重。

胡工回过神来,一张老脸胀得通红。

他不是好色之人,只是震惊于姜海洋居然能娶到这么优秀的女人。

一时之间看得入了神。

“抱歉,姜工,这位女士是”胡工礼貌的问道。

姜海洋压下心底里的不爽,面无表情的介绍道,“这是我的爱人,方芳华。”

然后看向芳华,“芳华,这是我的同事,胡工。”

姜海洋并没有将胡工的全名介绍给芳华,本就是不相干的人,以后也不用再见了。

芳华这才起身,对胡工笑了笑,“你好,胡工。”

“你好!”

“胡工,你还没说你怎么在这里呢?”姜海洋怕胡工拉着芳华一直说话,问道。

胡工看了眼姜海洋,无奈苦笑,他将他当成色鬼了。

“我是来特意找你的,打你宾馆里的电话没有人接。”

“之前不是给你联系了东城一家工厂,早上那边通知今天可以去参观,找不到你人,我就找过来了。”

姜海洋为难的抿了抿唇,原本他是打算陪芳华的,再和她一起去火车站买回枫城的车票。

芳华看了眼胡工,知道他所说的工厂应该是很难预约。

拉了拉姜海洋的胳膊,柔声说道,“我没事,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你去忙你的事吧,晚上早点回来。”

“那好吧,你自己小心点。”

姜海洋再三叮嘱后才不放心的跟着胡工走了。

接姜海洋的车子就在宾馆楼下停着,胡工到房间找不到人,猜想着他可能是出来吃早餐了,果然被他在附近找到了。

上车后,胡工扭头看了眼姜海洋,打趣道,“姜工,没看出来你小子这么有福气,居然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姜海洋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胡工,严肃的说道,“胡工,在工作上我很敬重你,请你不要拿我的妻子开玩笑。”

胡工伸手摸了摸鼻子,看了眼前面开车的司机,道,“你是不是误会我了,我对你妻子没有非分之想,我又不是色鬼。”

胡工一张老脸更加的红,一把年纪了,居然被人误会成色鬼,他怎么这么冤啊。

姜海洋看了眼胡工,胡工是本地人,上次他媳妇来给他送饺子,他见过他们夫妻二人相处的样子,看起来很恩爱。

看来他真的是误会胡工了。

歉意的说道,“抱歉,胡工,我”

胡工抬手打断他未说完的话,“不用道歉,是我刚才失礼了,不怪你会这样想我。”

之后俩人没有再说话,安静的坐在车里,各自想着事情。

姜海洋走后,芳华将碗里的小米粥喝完,这才慢悠悠的朝公交站牌走去,先去买火车票,然后再给陆自强挑份礼物。

想了想,还是给店里的员工每个人都挑个小礼物吧。

不然光给陆自强不给别人,还以为他厚此薄彼呢。

芳华买火车票的时候有些纠结,有一个晚上的车次,晚上六点的火车,次日早上九点到,这个时间点特别好,火车上睡一觉就到了。

她纠结的是买今晚的还是买明晚的?

明天是饭馆里承办婚宴的时间,如果她今晚回去,明天还赶得及。

可她又有点舍不得姜海洋。

好不容易来北京了,总想多陪他几天,何况他还要许久才能回枫城。

纠结了会,芳华最终买了明天晚上的火车票。

既然她将店交给了陆自强和方然,就应该相信他们。

更何况以后她还要开茶楼,饭馆迟早是要放手的,就当是给他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了。

做了决定后,芳华就不再纠结了。

买好车票后直接坐公交车去了三里屯,北京最繁华的地方。

昨天在图书馆,被姜海洋的爱人刺了几句后,张知卉感觉没脸再去图书馆,索性请了几天的假。

可这事她没法给父母交待,只好假装自己还在上班,到点出门,下班后再回家。

这会,她游荡到了三里屯。

家不能回,图书馆不想去,只能满北京城的乱逛了。

张知卉走着走着,就被一股幽香的气味所吸引,她忍不住朝着花香的方向走了过去。

来到一条巷子里,仔细闻了闻,花香就在巷子的最里面,张知卉含笑朝里走去。

“龙哥,你说咱这几天没有开张了?”

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一个二十出头的留着到耳边长发的男孩,转头问向嘴里正嚼着一根草的男人。

话落,其他人都看了过来。

看得出来,这个叫做龙哥的男人是他们的头。

龙哥见大家都在看他,将嘴里的草吐到地上,不耐烦的说道,“急什么,我们这叫要么不开张,一开张活三年。”

“龙哥,能活三月都不错了,三年不敢想。”

另个男孩痞里痞气的说道。

大家都哄笑起来。

龙哥冷冷的扫一眼,所有人都不敢再笑了。

龙哥的脾气大家都知道,不太好,若是惹他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

“龙哥,你看。”一个男孩指着前面走过来的人,兴奋的说道。

大家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女孩款款走了过来,脸上挂着温柔的笑,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那件黑色大衣可不便宜,京城里许多有钱的太太小姐都喜欢穿。

龙哥舌尖抵了一圈牙齿,笑了笑。

张知卉一边努力嗅着花香,一边朝传来花香的方向走去。

突然,面前多了一道人影。

她以为是过路的人,就往左边挪了下,谁知那人也往左边挪。

她又往右边挪了下,那人又跟着往右边挪。

张知卉这才看向挡在她面前的人影,看到他头发是黄颜色的,一看就是街头混混,脸色一变,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男孩大笑起来,吹了声口哨,“小妞,长得不赖啊,陪哥几个玩玩?”

“你滚开,再不滚开我就喊人了。”张知卉一脸俏脸气得粉红,更加增添她的妩媚,男孩看得更加心痒难耐。

“小妞叫我滚呢。”男孩回头朝同伴们阴阳怪气的说了句。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一个接一个的起身,朝张知卉走了过来。

张知卉脸色变得苍白,瞪大眼睛惊恐的看着他们,声音都在发紧,“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了吗?陪我们哥几个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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