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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站队(1 / 2)

 佛里多商会,前身叫德里克帮,帮主是收养南风的“爷爷”德里克老爷子,佛里多篡位后,将德里克帮改名为佛里多商会,由此夏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维多利亚人都很不会取名字,幸好篡位的人不叫二狗,要不然就要叫二狗商会了。

自从佛里多掌管大局后,这个盘踞于诺丁市的本地黑帮急速扩张,像一粒老鼠屎一样,把周边的数座城市都染成了黑色。

数年前,佛里多商会基本没有遇到过太大的麻烦,唯一的一次大规模冲突就是6年前和海门帮的地盘之争,而结果显然是佛里多商会赢了,自那之后,海门帮就放弃了南部的内陆城市,将势力转移到了沿海城市。

时至今日,海帮门当年的老大已经退位,新任的帮主和佛里多化干戈为玉帛,搞起了轻锰矿的走私合作。

总而言之,佛里多除了自身过硬的实力和手腕之外,基本算是集天时地利人合为一身的时代宠儿,就像是被神选中的地下国王一样,他的王者之路几乎一帆风顺。

只不过,这次他遇到了一个连神都敢反抗的铁头娃。

傍晚。

诺丁市。

c城区一条霓虹闪烁的酒吧街。

两个青年男人走进了酒吧街档次最高的一家店中,其中一人表明身份后,侍者将他们引到了酒吧二层的一个会客厅中。

片刻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这个走进来的中年男人穿着西装,戴着棕色的礼帽,很明显这是商人的标装装扮,只不过他魁梧的身材和脸触目的刀疤却出卖了他,一个人的装扮和身份可以改变,但骨子里的气质却无法轻易改变。

这个人就是诺丁市c城区的老大,也是佛里多商会重要的核心成员之一,罗格斯。

罗格斯走进房间后一声不响的坐在了两名年轻人的对面,他的表情有些复杂,但更多的则是担忧。

坐在罗格斯对面的两个年轻人正是南风和夏风。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没有客套,没有寒暄,只有无限的死寂。

良久,南风深沉的声音传出。

“罗格斯,他就是我说的夏风。”

罗格斯就是之前南风提到的,诺丁市七个城区老大中唯一一个可以信任的,曾经德里克在位之时,c城区的老大这个位置就是德里克亲自指派给他的。

之前南风就和他交谈过,罗格斯自然知道夏风是谁,只不过他并没有见过,此时见到,他还是有些惊讶于此人竟然如此年轻。

只不过,他现在已经没心思管夏风年不年轻了,夏风会亲自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显而易见,计划即将开始,这是对自己最后的试探,又或者称其为站队。

站队是一门学问,就像学校里的两个扛把子候选人约架一样,如果你是其中一方的舔狗,那该怎么站自然不用多说,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你知道自己跟随的校霸胜算很低,有被另一个人取代的可能,这个时候,你的立场就会有些微妙。

如果你继续支持自己的老大,那胜算会因为你的顶力相助而提高,但同时,失败的风险你也要共同承担。

如果你选择临阵倒戈,从舔狗变成了走狗,那你原本的老大胜算会大大下降,但同时,如果你原本的老大顶住了压力,来了个极限反杀,那你的下场就要比前一种凄惨无数倍了。

罗格斯不是傻子,在江湖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两种选择的后果他都非常清楚,所以,他还有第三种选择。

那就是老大叫你去打架的时候你突然借口闹肚子,如果少了你的战力老大依然打赢了,那事后最多是责怪你一下,或是觉得你这人胆小怕事故意找借口,但罪不至死,相对的,如果老大打输了,结果会比赢了更好一点。

佛里多商会的成员忠诚度极高,当然,这也和佛里多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财富有关,所以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敌人,至城区老大,下至外围小弟,基本不会出现临阵倒戈的情况,出来混的,义字当头,这是就是规矩。

但是罗格斯和其他的城区老大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非常清楚佛里多当年是怎么位的,如果说不义,那佛里多自然在先,更重要的是,当年德里克曾经救过罗格斯的命。

话虽这么说,但罗格斯的面色仍有些犹豫。

“南风,你们真的要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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