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恪收缩防线,随即放出了和平谈判的信号。诸葛瑾作为吴军代表前往腰埠。
赵统不愿意跟男人磨嘴皮子,于是就向梅园请示。
刘立以为一事不烦二主,钦命费诗全权代表梅园,与吴方代表诸葛瑾进行和平谈判。
费诗遵照梅园的指示,提出了和平谈判九项原则:
其一,吴军作为主动挑衅的一方,吴王孙权必须要交付一笔和平保障金以示诚意。
其二,麒麟镇帅军损耗严重,和县百姓流离失所。吴军必须要留下五万青壮用于恢复建设。至于和县重建结束之后,青壮是否回归吴地听凭自愿。
其三,曲阿水军必须要裁减运兵船的数量南昌水军不得配备运兵船。避免渡江挑衅的事件再度发生。
其四,吴王孙权亲自向和县百姓悔过赔罪,在和县城郊勒石为凭以为警训。
其五,诸葛恪亲自到腰埠烈士陵园祭拜,亲口承认渡江挑衅的错误。
其六,孙尚香作为吴地的郡主嫁给刘立为妃。吴王孙权作为嫡亲兄长,必要补送一份嫁妆。
其七,鉴于西陵英雄酒肆事件的突然性,吴地英雄酒肆的安全由吴军全权保障。倘若发生保障不力的恶件,英雄酒肆有权自组武装进行防御,吴军不得干涉。
其,兴汉商会的成员在吴地经商享受同税政策。计税标准以如皋海军基地核发的货物清单为凭。
其九,麒麟镇帅军有权利随时解除协定,只需提前通知吴国方面即可。这是对吴师主动挑衅的惩罚。
诸葛瑾对费诗提出的和平谈判九原进行逐条的讨价还价。特别是第九条,需要增加梅园不得主动进攻梅园的内容。
费诗以为吴军有挑衅的前科,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梅园不会束手束脚,必须要保证麒麟镇帅军拥有绝对的主动权。
诸葛瑾不敢擅自做主,派人向吴王孙权请示。
孙权一心想要与梅园划江而治,早点儿从和县僵持的泥淖中脱身,全盘同意了费诗提出的条件。
同年十月,费诗和诸葛瑾在腰埠的麒麟镇帅军大营正式签署和平协定,确立了双方和平共处的九大基本原则。由于时间关系,吴国称其为十月协定,想要淡化渡江求和的基本事实。
梅园随军记者为了纪念牺牲的骑兵督将士,特意称之为腰埠协定,让后人明白麒麟镇帅军在谈判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对腰埠之战后烈士也给予了最高的评价。
十月协定正式签署的第二天,吴国正式交付了承诺的物资。麒麟镇帅军如约释放张承。诸葛恪带着万余精兵登船南渡。吴王孙权的北伐行动宣告失败。
赵统站在和县城头,望着在城中工地上挥洒汗水的吴地青壮,他的心情十分复杂。战争,受苦的总是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