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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吃饱撑的(1 / 2)

人生一串 洪山诗人 更新时间 2020-06-23

 一帮人吃着珍馔佳馐,谈论着贫困饥荒,简直不要太喜剧。一边喝酒一边说话,究竟吃了多少茶,大家已经没有什么概念了。当一盘号称五谷杂粮的菜端上来时,大家一阵欢呼,仿佛就等着它上来。

有一种复古的矫情,好像不土不雅,如果你不吃点粗粮,就不是健康的人生。

孙总低头对冬子问题:“你说说,这里面有哪些不是五谷?”

冬子盯着那盘名字很土的一道菜,与其说它是菜,不如说它是主食。有面粉做的馍,有煮玉米,有蒸红薯,煮山药,烤土豆等,冬子疑惑了。“难道,没一样是五谷?”

“对,没一样是五谷。稻菽粱粟糜,哪里有?”

等上这道菜,再加上面条,进入主食阶段,宴会就进入尾声。下午自由活动,各自组团。孙总却要拉上冬子,到后面山上转一下。

“不晓得咋回事,到了山上,人就兴奋起来,午觉也不想睡了。”

“估计是空气好的原因吧。”

“甚至,我有点想唱歌,总觉得畅快时,有表达的欲望。小陈,你不睡行吗?”

“我本来就没这习惯。”

两人一起绕过一片田地,向后面山坡上走去。下面的田野因为刚下过雨,禾苗显得分外翠绿,而远山之上,青草绿树与野花,夹杂着某种冲动的香气,吸引着你攀登的脚步。

路过一片坡地,孙总问到:“你看,这一片坡上,都种的一种东西,你猜那是啥?”

冬子看着那一片绿色的低矮植物,开着白中带紫的花,摇了摇头。

“你是城里长大的吧?”

“嗯。”

“这就是蕃薯,也叫红苕。”

冬子听到“红苕”这个词,第一反应是“洪苕货”,回过神来才明白,其实这就是地瓜。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了,今天居然才第一次看见它长在田地里的样子。它居然长在山坡上,开的花居然这么好看。那是怎样的茂盛啊,绿油油地铺满整个田地,让你看不见它下面的泥土。

“原来烤地瓜,是这样长出来的。”冬子感叹到。

“红苕本姓张,煮的没有烧的香。”孙总自顾自地说到。

“它怎么姓张呢?”

“嗨,农民编顺口溜,找个韵而已。”孙总笑到:“这东西烧与烤都好吃,如果像今天中午那样煮了吃,有些噎人。”孙总好像对它很感兴趣,又搞出一段。

“红薯汤,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

冬子问到:“这又是农村的顺口溜?”

“对,我小时候,金贵的白米白面,可不能顿顿都吃,得加入红薯,才吃得饱。今天,由于它富含膳食纤维,又成了减肥人士的最爱了,喜剧吧?”

冬子想起了中午孙总的问题:“红薯也是南美传过来的吗?”

“嘿嘿嘿,中午的叫五谷杂粮,可笑。除了山药算得上我们土产,但不是主食。其余的土豆玉米红苕都是南美传过来的,面粉是从西域传来的。而我们自己的水稻、高粱、小米之类的,居然被替代了。”

关于土豆的事,上一次在西安的那家日式餐厅,大家第一次聚会时,就争论过。冬子问到:“前次大家说土豆革命,那红薯与土豆相比呢?”

“更厉害,与其说土豆是饥荒食物,不如说红薯更是。红薯这东西与土豆相比,还有几个特点。第一,它的根茎叶都可以吃,土豆的叶子是不能吃的,发芽后的土豆也不能吃。第二,红薯产量比土豆还要高,对抗饥饿,它基本上算是食物中的冠军了。”

“那上一次,他们为什么那么强调土豆,不怎么提红苕呢?”

“西化的影响。其实,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土豆红苕与玉米西红柿一起,传入了欧洲。但是欧洲人不怎么喜欢红薯的味道,相反,土豆却大受欢迎。所以,英语中,把土豆叫马铃薯,而把红苕居于土豆的附属品类,叫甜马铃薯。但即便如此,随着欧洲人殖民世界的脚步,它还是传到了世界各地。最早有记载的,是到了亚洲的菲律宾、越南等地。”

此时,孙总在蕃薯地蹲了下来,他扯起一根蕃薯藤,对冬子说到:“你看到没有?这一根藤上,每一节都有根须,对不对?这就是它厉害的地方,它既可以通过开花授粉,进行有性繁殖,也可以直接通过藤上的须根,进行自我生长的无性繁殖。这东西哪怕是在海水中,种子依然能够发芽。”

冬子不仅对植物学不了解,也在农村没有生活过,什么有性无性的繁殖,他没有概念。看到孙总现场教学,他问到:“是不是这样说,它有种子,可以生出新的红苕来。哪怕没种子,它仅靠这藤,也可以长出来?”

“就是这个意思。”孙总放下了手中的藤,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如果没有这个功能,当年传入中国时,不知道又要经过多少波折。”

“你不是说,它随西方人一起,就自动散布世界了吗?”

孙总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四周看了看,反问冬子:“你看这片山坡上,种植最大的作物是什么?”

这一片山坡,足足有纵横几公里的面积,冬子看了看。“至少半数以上,都是种的红苕。”

“所以,按今天中国粮食生产如此发达的情况来看,它居然都如此不可替代,你就明白,它的重要意义了。关于它传入中国的方式,流传最广的记载,在明代。假如这是红苕传入中国的第一人,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对中国贡献最大的历史人物之一了,至少抵得上十个著名皇帝的价值。”

十个著名皇帝?冬子在短暂疑惑后,大致明白了。这些天,跟这帮子理工男在一起,已经明白,决定历史走向的,是生产力。而皇帝最多理顺生产关系而已,是第二位的。生产能力才是第一位的。农业社会的生产能力,就与作物产量密切相关。

“那是哪个,你评价这么高?”

“据各种考证,对蕃薯传入中国,有几种说法。有人说是1582年由广东东莞人陈益从越南带回的,也有说番薯是由陆地传入云南。或许种子过来了,但是,对社会造成影响的,还得要算1593年那个时刻,改变中华民族饮食结构的伟大人物出现了,如果说再造华夏的功臣,他应该算是一个。”

“这么厉害?我怎么没听说过?”

“嘿嘿,大家都去追捧政治家去了,哪里还关心普通人的举动?但在我看来,民以食为天,改变中国人食谱的人,才是影响最大的人。这个人,名字叫做陈振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振兴龙族的人。”

随后,孙总很有感情地讲述了陈振龙的故事。

陈振农,明朝一个读书人,但是科举当然失败了,但书读得不少,算是知识分子。为了生计,他从20岁起就开始随船偷渡至吕宋岛,也就是今天的菲律宾,做吕宋到福州的生意。在那个时候,下南洋,就是福建广东的人,到吕宋至马来西亚等地的行为,直到后来的海禁开始,才断绝。

当时吕宋地区,已经是殖民地了,欧洲殖民者已经将番薯在当地种植了。陈振龙初到此地,便对这遍地的番薯吸引住了。这东西有好多优点:耐干旱,不挑地。你看,我们现在所处的坡地,就是土地中最差的,既不保水也没肥力的地方,这东西长得非常茂盛,就是证明。并且,这东西最易移栽,前面已经说过,它既可有性繁殖也可无性繁殖。

当时陈振龙想,如果把这东西引种回国内,它的广泛适应性以及巨大的产量,将会改变农业整体面貌。但是,当时吕宋殖民当局,海关检查非常厉害,禁止出口这种有巨大应用价值的农作物。

这个陈振龙想了许多办法,比如把红薯藏在藤箱底部,或者将红薯藤编在藤篮里,提着箱子拎着篮子过关,但都被发现了。由于他数次走私,被当地海关当成重点人物,所以不仅被重点盯防,还被罚了款。

但是,他并不气馁,想到了一个瞒天过海的办法。当时要过海,确实是要瞒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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