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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明月楼(1 / 2)

重生之过千帆 RQL长夏 更新时间 2019-07-18

 在浔阳城做工的人们,很多都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一家做活,甚至因着奴籍一出生就如牲畜般的归东家所有,他们最大的盼望便是东家能多赚点银子,赏自己个好脸看。或是能多攒点钱,讨了夫人身边的陪嫁丫头,以后在内院也涨了脸。也希望过小少爷读书用心将来中了功名,让主家门楣光耀,自己儿子长大便算是有个好去处了。

当然他们中的许多也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有些也挨打挨骂生不如死,可只要有片瓦遮头,哪怕是柴房畜棚也比外面的叫花子强。

至于什么是自由,什么是未来,不是他们不敢想,而是他们的意识里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这样的词汇。

“明月楼的朱掌柜和程管事年纪轻轻就是怪人”,这是近来浔阳“农民工界”对玉轩和程祥的评价。

他们并不知道怪的不是玉轩和程祥,而是他们背后的陈亦卿。东城如火如荼的建设成为了浔阳的新城,原先住在这里的人家,如有在新房建成后还愿意回来的,能得到比原来宅子只大不小的一所新屋,即便你原来的院子几辈人住过之后只剩下了些断壁残垣。不愿意回来的,签过地契,拿了陈亦卿付的银两都往城中心另行置宅子或做小生意了。

而从未有人问过陈亦卿这么大动静的银两都从何而来,都道是他的宝阁衣柜赚得盆满钵满,也有人说是他带火了锦绣布庄也赚了不少。

通往东城的路被重新规划,整饬过的街道不仅宽敞干净,一街两巷还被种上了各种讨喜的花草。临街的十余间店铺,每个后面都有宽敞的院落,典型的“商住两用房”,是为了方便供那些安置户回迁。

后院是他们的住宅,而他们前院的铺子都归陈亦卿所有,他们可以根据陈亦卿的规划在前铺打理生意,也有些老实巴交的被安排往陈亦卿在原先那几亩薄田圈起来的“大棚”里打理花草和蔬菜。

不论是哪一种他们都能按月获得工钱,比从前守着几亩薄田看天吃饭,住着破房子冬冷夏热要好得太多。那些拿了银两便搬入城中的人们,此刻看到新区的发展,也有些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原本无人问津的城东荒地,被陈亦卿开发得井井有条,知府大人也甚是安慰,在他上奏朝廷吏部的“年终总结”上花了不少篇幅写到他辖区的浔阳城城东荒地如今改造成了惠民商农两用区域,带活了一方经济、惠及一方人民。

当然他行文中说卖张常胜的良田所得之银两有上百两捐至了城东修路,不过是陈亦卿卖了个人情给他,这样陈亦卿不用送礼就得到了政府的“开发用地”支持。李知府光明正大的“征用”了张常胜田产变卖的银两,知府夫人又常往陈亦卿的宝阁衣柜去买衣服。

陈亦卿也甚是感叹所谓经济流通,不过是我的银子借你使使,你拿着出去转了一圈还是花到了我的店铺。

李知府还是欠下了陈亦卿这个人情,所以当陈亦卿抱着一摞“劳务合同”到衙门,正儿八经要官府做“劳务公证”的时候,混了多年官场的知府大人还是被搞得一头雾水,召集了一众属下和师爷,研究了半天陈亦卿写得歪歪扭扭的文书。

最终还是指派了典仪沈心去陈亦卿的招聘会做公证,谁让他力保陈亦卿这文书合情合理,应予以支持并推广。所以,沈心穿着官服在东城区的新城街,一连召开了月余的招聘会。

陈亦卿先是与东城的“拆迁户”们签订了房屋合约。在他的“商住两用房”后院居住的十几户人家里,凡愿意经营铺子的,同时经陈亦卿考察合格者,便根据陈亦卿的店铺经营范围及岗位签“劳务合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续聘。

不愿参与经营,或陈亦卿考察不合格者封了前铺和后院之间的门,用侧门和后门进出,从此只是街坊邻居罢了。若参与了经营,或给了岗位一年合约后,不愿续约的,考核不合格者,便不再续约,双方解除劳务合同。

每签一份合约,除了陈亦卿和受聘的员工要签字或盖指纹,典仪沈心作为“公证员”也要在契书上面签字。合同则是一式三份,陈亦卿保存一份,工人存一份,衙门存一份。

幸亏陈亦卿用人很是审慎,经招聘会上念恩、玲珑、玉轩、程祥审查过基本要求的人,须提交身份文牒,由沈心核实身份无异,再根据个人条件经陈亦卿面试后才安排岗位,如此才没让念恩、玉轩、小祥誊写合同誊到废了手。

一连一个多月的招聘会除了新城街的原住户们,也不过是聘用了二三十人,有些拨去玉桥街做河西味道的伙计。有些分去了跟唐锦仁染布,真正以后留在新城街工作的生面孔并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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