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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不小心活成别人心目中的光(1 / 2)

 “姐姐,我可以跟你拍一张照片吗?”

她无比激动的说着,充满了期待。

“好!”

“哇,谢谢姐姐。”

听到顾怜答应,她高兴的跳了起来。

“姐姐,我跟你说,我的同学们可喜欢你了,要是他们知道我见到了你,肯定要嫉妒死我了,虽然有一点点不情愿,不过要是天天可以见到姐姐的话,他们嫉妒也无所谓。

或许,有时候,喜欢就是这样吧——简单,纯脆,幼稚。

“姐姐,我一直都很努力的,我知道姐姐也是一个学霸,我要向你靠齐,本来我想将来我也要跟你读同一所大学。可是,那样的话,我就不能很好的保护姐姐了。”

女孩从见到顾怜,嘴巴就一直没有停下来,顾怜没有任何的不耐烦,依旧是一脸温柔。

她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人这样跟她说话了。

“姐姐,觉得律师怎么样,如果我懂法律的话,以后有谁欺负姐姐,我就可以保护您了。”

“律师很累的,你要选择自己喜欢的路,不能为了喜欢姐姐,就逼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姐姐,我知道,我考虑了很久的,你相信我,将来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的。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姐姐的粉丝这么优秀,像她本人一样。我会向世人证明,追星不是没有用。”

“谢谢你!”

“嘿嘿!”

顾怜带她吃过了早点,就让她在一旁玩。自己招待客人。

“一杯草莓味的奶茶!”

顾怜刚想说好,就听到了一个脆脆的声音响起。

“好!”

顾怜觉得有点耳熟,抬头发现刚刚还坐着发呆的小菇凉,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块围裙,有模有样。

她脸上充满了喜悦,说话好听极了,引得周围人连连大笑。

特别是听别人提前顾怜的时候,眼睛亮亮的。

顾怜笑了,小孩子罢了,由她去了。

到了顾怜要去教舞蹈的时间了,顾怜把女孩叫了过来。

“馨馨,姐姐要去教舞蹈了,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好不容易见到了心心念念人儿,她当然希望时时刻刻都跟顾怜呆在一起了。

“要去,我也想看姐姐跳舞。”

“老板,今日我带了一个女孩子,很抱歉,希望你不要建议。”

“这有什么啊!”

有好几个学生看了过来,顾怜温柔的笑了笑。

缓馨大大方方的打招呼,“嗨!你们好!”

时间到了,顾怜就认真的教起了舞蹈,缓馨在一旁观看。

在感慨的同时,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姐姐这么漂亮,又有才华,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娱乐圈,肯定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

他们作为顾怜的粉,保护她的在所不惜。

后来,她也成了大名鼎鼎的律师,身边的人都为之惊叹。小时候,娇小软柔的小菇凉,做起事来也豪不模糊,利落干脆。

有人问她,为什么看起来她像是一个文艺的女子,却会选择做律师呢!

她说她想要保护一个女孩子。

世人都好奇,那个女孩子是谁,可是她都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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