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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有一个,就够了(1 / 2)

 朱烨在广场上逛了一圈,原本有些平静下来的心又变得烦躁起来。

【见鬼,这个广场上,怎么到处都是些鬼哭狼嚎的家伙。】

朱烨望着那些打扮怪异,唱歌全靠喉咙吼的家伙,脸上一脸的不屑。

他不是不喜欢重金属摇滚,前世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靠着那些摇滚音乐来发泄内心的烦躁,那些音乐是能够让他感受到平静的音乐。

相反,对于那些流行音乐反而不是很感冒,尤其是那些口水歌,他表示或许能够听,但是绝对不是自己的最爱。

于是乎,现在有这样的结果自然就很清晰了。

朱烨是个音痴,但不会唱歌还不会听音乐?评论手机好不好用的人还得要会造手机?

在后世疯狂听了不少重金属摇滚乐之后,朱烨的鉴赏能力不说什么名家的程度,至少也能分辨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面前这个广场之上,那些乐队演奏的东西只能用“噪音”两个字来形容。

【唔,似乎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为什么我的第六感会告诉我选这条路?】

【切,真的是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出错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朱烨用力叹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那些奇装异服的家伙们,有些无奈地离开了广场,而就在这时,一阵乐器的敲打声吸引了朱烨的注意力。

架子鼓的敲打声,有规律的前奏,再加上吉他和贝斯和谐的搭配,相比背后那些散发着臭味的音乐,那个角落里的乐队就像是小当家世界之中,那发着光的食物。

可惜,总有人不识货,这样的乐队之前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朱烨感觉有些惊讶。

惊讶归惊讶,却不妨碍他穿过了层层的人群阻碍,来到这个四人乐队前面。

乐队非常年轻,即使欧美这里普遍长得比较着急,但朱烨依然能够确定面前的这几个人不过二十岁左右而已,而且稍微比对一下后世的那些人长相,自然就能知道现在充满胶原蛋白的脸有多年轻。

【呵!今天的运气,看来相当不错啊!】

朱烨的嘴角不由微微上扬,主唱亚当看到了朱烨的到来,几乎是同样的表情,手狠狠向上一扬,身后的架子鼓顿时节奏一变。

“how dare you say thatbehaviorunacceptable (既然你敢指责我不对),condescending unnecessarily critical (所以我也不用对你客气)……”

主唱的声音非常独特,这样的声音即使是提前了几十年朱烨也不会认错,即使对方几个人看上去现在还很稚嫩,但是天赋这种东西,早就注定好了。

仿佛要将所有的怨恨都吼出来一般,主唱这次特别的声嘶力竭,身后的乐队也是一样的,疯狂敲击的鼓手比朱烨看到过的任何乐队都更具有爆发力,那仿佛要将鼓给敲破的力度给这首歌带来了激昂的灵魂。

贝斯手,吉他手,似乎每个人都憋着一股火。

朱烨扭头左右看了看,乐队正在卖力地表演着,这是丝毫不逊色于那些所谓明星们的表演却只有朱烨一个观众。

但是正在表演的人们似乎丝毫不在意这些,亚当更是死死盯着站在他们几米开外的朱烨看着。

“is there anyone out there 'cause it's getting harder and harderbreathe (谁来帮我想想办法啊,我快要窒息了)!!”

随着最后一声鼓声敲响,一曲歌曲结束了,朱烨也不会吝啬自己的掌声。

说实话,居然能在纽约的街头看到魔力红乐队的表演,这算是他穿越到现在为止,遇到过的最大的名人。

虽然现在的魔力红乐队还不叫这个名字,他们依然正在蹉跎之中,几个高中组成乐队的成员们经历了一次发行唱片失败,现在依然处于厚积之中,等待着2002的一飞冲天。

没错,面前就是被俗称马老五的亚当莱文。

就算脸变得稚嫩,身上也没有那么多标志性的纹身,但那独特的嗓音一出来就够了,如此具有辨识度的声音,朱烨怎么可能会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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