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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5~6 完(2 / 2)

个人精神方面出现问题,委实影响重大,仿佛一下子没有了将来,没有了明天,全世界都舍你而去。当下启明和芷莹,即深深体会得到。

启明的粉丝也是分成两派,一派总算对他不离不弃,忠实而长情;另一派则对他再不屑一顾,知道他有病即离弃他。毕竟启明只是他们的偶像,不是他们的亲人,对梦中情人也总有梦醒的一刻。如今,启明艰苦经营、花很多时间才能塑造出来的高大美丽形象,已然荡然无存。

除了面对全世界的香港人,启明最难面对的,还是他的儿子、七岁的柯若恒,孩子只懂得他的不好、他的黑暗面,甚至于已否定他作为父亲的身份。对于启明的问题,孩子是难以明白的,只单纯地认为爸爸不是好人,情况就跟启明当年对父亲一样,分别只在于柯松山是明知故犯,而启明是由于心理有病,无法自我控制。两者结果虽一样,但本质是不同的,惟这些若恒都无从理解,说到底他只是个六岁的小孩,如此高深的课题他不懂,只一厢情愿地认为爸爸是个坏人,不愿与他共处。

其实,启明也一点不好受,亲生儿子被自己虐打,最终失去了他,他深感仿徨和内疚!

最终的问题还是,现在怎样的作法才是他处理问题的出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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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年的心理治疗,启明的情况未见明显好转,而他跟若恒的关系,也未能得到修补。若恒已八岁了,已很懂事,但不能理解父亲的行为。

最后,启明向芷莹提出,两人离婚,孩子由芷莹带。若她想改嫁,启明也是没有意见,毕竟问题出在他身上,他要对妻子及儿子公平一些。如今,离异是唯一出路,能够给芷莹和若恒更多的空间,未来的路好走一点。

要是三个人再勉强在一齐,是没有好结果的,对彼此的伤害只会更大,伤口只会更深,启明无法爱若恒,而芷莹最终亦只会为了儿子而唾弃丈夫。

好歹两人曾经好过,最好不要弄致不可收拾的丑恶境地,启明把想法告诉了妻子,经过了几个月时间,芷莹终于同意签字离婚,尽管他对启明仍怀有感情,可是一想到他跟若恒的关系,唯有痛下决心跟启明分开,两人不日上律师事务所,签下离婚协议书。

就这样,启明跟芷莹的婚姻,经过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十年时间,最后告终,当天那段被普罗大众认为是完美的童话式结合,最终画上了句点,就如一阕美丽动人的旋律,终于还是要画上休止符,绝对令人遗憾,而感触良多......

芷莹在离婚后,继续其演艺事业,由于年纪渐长、又结过婚的关系,再不能担当银幕上或萤幕上的女主角,也没有再发片,渐渐淡出娱乐圈。后来,她带着儿子若恒,改嫁了一个富商,后专心在家中相夫教子,也再没有添丁,若恒是她和新任丈夫的唯一孩子,孩子和继父的关系比起启明好很多,惟这也有些讽刺,继父反而比亲父更亲近。

启明则黯然退出艺能界--没错,是黯然退出,绝不是自愿。由于启明患有先天性人格障碍,形象受损之余,再不能好好在银幕或萤幕上演出,唯有被迫退出香港娱乐界。

他带着所有积蓄,毅然投奔另一个世界,到了加拿大温哥华,在那儿落地生根,后加入了当地的华人电视台,作为儿童节目主持人。

终于还是干回最初的老本行,启明相当悠然自得,跟其他孩子们相处,一点困难也没有,只要那个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就行,不用跟他作亲密的沟通,就不会受到病征影响,动辄挥拳相向。启明对待其他人的孩子,就像一个大哥哥般可亲,只知道他们的快乐、他们的好,不了解他们的不好,不用跟他们亲密接触、谈心。惟这也是一件讽刺的事情。

其实,以启明的那份优渥积蓄,只要投资房地产,他就可衣食无忧;可他要有工作才行,一方面肯定自己的生存价值,另方面也要满足作为一个真正男人的骄傲,他丝毫不能够赋闲在家,否则只会受到病征影响,更加难受。

目前,启明仍有接受心理和药物治疗,加拿大方面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对精神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和协助,歧视也不如香港的华人社会般严重。

启明亦终于有了另一半,她就是容秋雁,两人自启明跟芷莹离异的一刻,已很自然地走在一块,成为彼此的另一半,共赋同居,但未有注册结婚。

后来,启明为了逃避香港传媒和其他烦扰,毅然转往加拿大发展,遂带着秋雁前往那儿,在遥远的彼邦落地生根。

秋雁犹记得启明当初向她发表的一番「伟论」:「自我八岁那天起,我们就注定生在一起,死亦有时。妳有精神病,我也有精神病;你不能生孩子,我也不能生孩子,于是,我们一拍即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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