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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国的拉斐尔 千岛卿 更新时间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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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出现在世界上已有五六千年。中国自夏朝初期产生军队编制,迄今也已四千余年。四千多年来,由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长期连绵不断的战争所影响,使得军队制制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

现代军队编制一般都是统一的,在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基本相同,要调动的话也是成建制的调动。但中国古代军队往往有两种编制,一种是平时组织训练的编制,另一种是战斗部队的编制。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需要打破原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什伍之制

“什伍”之制是中国古代军队最初、最基本的编制。

军队编制

军队编制(6张)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很早就用来计算与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成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由“官”指挥;每10队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编“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史料记载西周王朝兵力最多时达14师。

这一时期,步兵、骑兵尚未成为独立的兵种,战斗的主力是战车兵。使用的主要武器是刀枪剑戟与弓弩。这些武器的使用,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的结束。

春秋时期步兵逐渐成为独立的兵种,与车兵并列。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仍有战车兵,与步兵混编,依旧是作战兵种。西汉也仍然有“车士”的编制,以及在直属朝廷的北军中有专门的“虎贲校尉”,有“车骑将军”名号。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汉代军队编制沿袭秦代。按照战时编制的常备军逐渐固定,以部为基本单位。部由校尉指挥,因此部有时也称“校”。校尉出缺由军司马代领。东汉时直属朝廷的北军“五校尉”部队称之为“五营”,每营应该相当于过去的部,但编制定额仅千人左右。校尉的级别相当于郡尉(比二千石),军侯相当于县尉(比六百石),屯长、队率相当于县吏(比二百石、百石)。部以下的编制不固定,根据任务各有几个“曲”;而部以上的编制也不固定,由朝廷根据战略方向、战役任务委派的将军,指挥根据该任务而组编的几个部,构成一支某个战役或战略方向的兵力,有时就称军。将军的指挥部由于要在野地宿营搭建帐篷而称之为“幕府”,朝廷往往给予相当大的人事权力,允许临时任命幕府官员,因此将军出征也就叫做“开府”。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队的基本编制情况相当混乱,史籍的记载也不明确。总的趋势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为将领的随从亲兵,其中大多数都是将领的奴仆,没有人身自由,最后部、曲联称,成为法律限定的一种贱民。而将军越封越滥,所领的“军”的员额不断缩小。

关于北朝时期军队编制情况,史籍记载不是很明确。据说北魏时期也是以队、幢、军3级为基本编制。但据说军仅千人左右,则或许是100人左右为队,以上3队1幢、3幢1军。指挥官分别为军主、幢主、队主。军以上编制不固定,根据战时需要组编由“统军”、“别将”、“都督”等指挥。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对传统军队编制的改革力度较大。据说当时在皇帝之下设6个柱国大将军,每个柱国大将军管辖两个大将军(共12名),每个大将军管辖两个“开府”(共24名开府),每个开府管辖两个“仪同”(意思为仪仗可以与开府相同,总共48名)。这些听上去级别很高的军官实际指挥的士兵实际并不多,每个开府所指挥的是“军”(也叫“团”),但是实际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个仪同指挥约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编制情况不明,但想来应该还是传统的什伍之制。

隋唐继承了府兵制度,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编制非常规整。各地遍设折冲府,为组织、训练的编制单位,管辖兵员1200—800人,设折冲都尉,副手为两位果毅都尉;府下辖4—6个团,每团兵员200人,设校尉为主官;团下辖2旅,每旅兵员100人,设旅帅为主官;旅下辖2队,每队兵员50人,设队正为主官;队下辖5火,每火兵员10人,设火长。战国以来传统的“伍”被取消。全国的折冲府数目庞大,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就达到了643个,分别由朝廷的12卫大将军统帅。

五代时期战乱频仍,无所谓平时战时,军队的编制就是战斗编制。到后周时组建基本战斗部队编制:100人为1个“都”,都有“都头”;5都组编为1个“营”(500人),营有“指挥”;5营即组编为1个“军”(2500人),军有“都指挥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称“军主”;10个军编为1“厢”(25000人上下,从战斗中的左、右两翼发展而来),厢有“都指挥使”,或直接称“厢主”;左、右两厢编成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一般大约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节度使统帅。这或许就是从唐代军队的战时编制发展而来的。

后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盘沿用。宋军以标准为500人的营(一般直接称“指挥”)为基本单位,统计兵力都计算有多少指挥,调动组编也以指挥为单位,一般并不拆散。营下的为100人的都,有都头;都以下的编制应该是什伍之制,有军头、“十将”(管辖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论上5营编1军,但实际上往往不足额(也有相反的情况)。而军以上的厢由于兵员过多,因此朝廷往往采用抽军办法,使厢并不足额,甚至进一步撤消厢的番号。北宋中期后厢几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挥并调动军,厢都指挥使成为武官的虚衔。

猛安谋克

先后与宋皇朝对峙的辽、西夏、金、元少数民族皇朝军队的编制情况史载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都统司指挥。

蒙古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但是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25人)为“队”,5队(125人)为“阵”,20阵(2500人)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至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军队,规定每10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12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

满族军事实力在关外逐渐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战一体的基本编制是10人为1队,若干队组成“塔坦”(村落,设章京),4个塔坦组成1个“牛录”(以300人为标准,设佐领),5个牛录组成1个“甲喇”(设参领),5个甲喇组成1个“固山”(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牛录为基本战术单位,固山为战略单位。这套编制后来推广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但实际往往并不足额。比如蒙古、汉军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编为牛录。入关后八旗兵长期维持这一编制体系。

到太平天国战争时期,曾国藩等人建立的湘军、淮军等都是全新的编制。基本制度沿袭的是戚继光在《练兵实记》中所创设的编制再加以变通。采用10进位的基本编制,每10名战斗兵加1名什长、1名伙勇,组成“队”;8队组成1“哨”,有哨官、哨长;4哨(前、后、左、右)组成1营,还有营官亲自指挥的亲兵6队。全营总兵员数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长32名,护勇20名,亲兵60名,亲兵什长6名,哨官、哨长各4名)。另有180名长夫提供后勤运输。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后期又组编若干个营(4、5个)为“军”,设立“分统”指挥,但只是军事指挥关系。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

混乱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红军没有统一的编制,番号也比较混乱,经常重复。如曾出现过2个红1军(鄂豫皖边区的红1军和中央红军的红1军)、3个红3军(中央苏区的红3军、湘鄂西苏区的红3军、中央红军的红3军)、3个红8军(左江地区的红8军、鄂东南地区的红8军、湘赣地区的红8军)等。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学科统计,各根据地和苏区的红军就先后组建过规模不等的66个军。

进行调整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对人民解放军进行正规化建设。毛泽东在会上指出:“我们现在军队的编制是五个第一纵队、第二纵队、第三纵队……五个地区都是相同的番号,碰到一块就发生困难”“有计划地走向正规化完全必需”。从当年底至1949年初,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编制及部队番号的命令进行整编,共编成58个军。其后不断调整,先后出现过70个军的番号,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至第55军、第58军、第60至第70军、西北独立第1至第3军。

编制序列

解放战争时期,将起义、投诚和接受和平改编的国民党军改造为人民解放军,是我军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瓦解敌军工作的继续和发展。在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序列中,有10个军是由成建制的国民党军起义部队改编而成的。它们是:第9军(由在新疆起义的国民党军整编第42师改编而成)、第36军(由在绥远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1军改编而成)、第37军(由在绥远起义的国民党军新编独立第7师等部改编而成)、第50军(由在长春起义的国民党军第60军改编而成)、第51军(由在武汉以南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28军3个师和第127军1个师改编而成)、第52军(由在长沙起义的部分国民党军改编而成)、第53军(由在长沙起义的部分国民党军保安部队为基础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1军(由在甘肃岷县起义的国民党军部队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2军(由在宁夏中卫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81军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3军(由在甘肃武都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9军改编而成)。

还有3个军是由我军和部分国民党军起义部队合编而成的。它们是:第14军(由中原野战军第4纵队第11、第22旅及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0师和豫西地方武装一部编成)、第34军(由华东军区所属江淮军区部队与在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第77军合编而成)、第35军(由华东野战军鲁中南纵队与在济南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整编第96军合编而成)。[2]

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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