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科幻灵异>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二千五百二十二章 别了,我的家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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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五百二十二章 别了,我的家人们(1 / 2)

 最终,我还是找到了观摩到我的帅气英姿,并打心眼儿里懂我的家人。

只不过遗憾的是,他是个汉子,彪形大汉,而且还是个长发飘飘,基情满满的彪形大汉——戈多。

被这样一位彪形大汉以灼热的目光崇拜着,实在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懊恼的抓了抓头发,有点郁闷。

如今,我心情烦躁,好像一团干柴,随时随地都可能轰的一下燃烧起来,而郁闷,又刚好相当于一颗火星。

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处在身边有角蛇的时候,对角蛇发起猛烈攻击,身边没有角蛇,也要满世界寻找角蛇,制造机会发起攻击的状态中。

处于这种状态中的我是不理智的,以至于侵占了其他冒险家小队的地盘,抢了其他人的怪。

被抢了怪的精灵冒险家小队以及妖精冒险家小队,都表现出了极高的修养,他们非但没有责怪我,反而让出了路,由着我好像条疯狗似的杀怪个不停。

事后想想,他们这么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首先,谴责一名状若疯狗的冒险家是不道德的。

冒险家之所以处在疯狗状态,正是因为失去了理智,而失去了理智的冒险家完全可以被称之为精神失常,先不论这股精神失常劲儿是临时的,还是长期的,总之与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较劲儿,总觉得很别扭。

其次,与一名状若疯狗的冒险家发生争执是不划算的。

失去理智的冒险家有着严重的暴力倾向,急需释放心中压力,这个时候一旦出手制止,极有可能会把对方的攻击目标转移到自己身上。

如果只是打一架的话,倒还好说,可要是被砍折了胳膊,弄断了腿,可就得不偿失喽。

最后,这些角蛇的第一攻击对象是精灵小队与妖精小队,根据地下城内部规则,第一攻击对象享有获取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经验值的权利。

也就是说,身为第二攻击对象的我,费劲巴哈干掉了角蛇,却只能享有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经验值,而这些经验,还得与全队均分。

最后到手的经验值,很可能只有区区百分之三。

这么一算,很亏本是吧?

可与我烦躁的情绪相比,这算不了什么。

百分之三就百分之三,只要刷怪刷的爽就行。

就在我单枪匹马干掉了第二十一只角蛇的时候,一个全新的虚拟影像,出现在脑海中。

那是一招战技,还是一招招式距离极——长的战技,约莫着刚出招就收招,出招位置与收招位置也能相距个七八米远。

若是全部施展完毕,一口气儿蹿出三五十米也不为过。

而且这战技不但战线极长,特效也相当华丽,施展的过程中,会凭空生成一条栩栩如生的巨龙。

这巨龙可不是和风大陆上出现的背生双翅,口喷龙息的巨龙,而是和蔚蓝星球上的东方龙类似。

其战技名称也相当霸道:猛龙断空斩。

自打猛龙断空斩出现,那股莫名其妙的烦躁感转瞬间消散无踪。

我顿时醒悟,领悟战技和憋尿一样,憋尿憋久了,也会心情不畅,烦躁异常,可当酣畅淋漓的放水过后,瞬间神清气爽,似乎整个世界都亮了。

领悟新战技的我,欢快的哼哼起小曲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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