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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老马蜂发财了(1 / 2)

九儿的芦笙 无敌鸳鸯腿 更新时间 2020-11-06

 老马蜂的民宿生意越来越火。

而九儿家,生意惨淡,门可罗雀。

这是个新鲜事物,蝼蛄尚且惜命,更别说人类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老马蜂家十分热闹,人来人往,又催生了运输业务。

那些城里人走到半途,累了,常常打一个电话让人去接。

为了生意兴隆,老马蜂思来想去,权衡利弊,最终花了三千多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又装上了顶盖,在车身上喷上老马蜂民宿和电话。

钱真是个好东西,花到哪儿哪儿好看。

这三轮车不但实用,而且成了一道移动的广告牌。

一切皆备,只欠东风。

选驾驶员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心思。

这个工作吧,虽说清闲,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客人哪个时间要车,都有可能。

而且,工资给高了吧,无异于挖老马蜂的心肝肉,这家伙是个鹭鸶腿上刮肉的家伙,入了口的肉怎能再吐出来。

老马蜂夫妇商量了许久,最终选择了金良。

金良是个寡汉条子,且胆小怕事,易于管理。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人穿暖全家不冷的金良,对金钱的兴趣不大,多少给一点就行。

老马蜂办事雷厉风行,很快找来了金良,两人达成了一致。

金良随时待命,困了可以在老马蜂的驴棚里睡觉。

每拉一位客人,金良提成一元钱。

一个月免费做一次足疗。

金良十分高兴,每天吃饱了等饿,蹉跎岁月,也是闲的发慌。

他又不像疯子王天保,每天在山里钻来钻去,哼哼唧唧地唱山歌。

这事只有疯子干的出来,金良虽说是个寡汉条子,但金良是正常人。

自从有了这个工作,金良有时一天挣了二十多元,有时不开壶,但平均下来,每天也收入个三五元钱。

这令金良十分开心,挣钱多少无所谓,关键是他找到了存在感,而且还有每月一次的免费足疗,这令他十分满意。

金良十分勤奋,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路途遥远还是道路坎坷,总是任劳任怨,随叫随到,风雨无阻。

生意一好,挣钱就多,面对这花花绿绿的钞票,老马蜂也一跃超过了大牙子,成为了凌云渡的首富。

老马蜂两口子心里乐开了花。

金良出了大力,老马蜂也懊悔自己以前揍他揍的太狠。

良心发现一般,每天吃的残羹剩饭他都要留给金良一碗,其余的再拿去喂猪。

这令金良感恩戴德。

客人一多,房间不够用了,院里也被老马蜂搭上了彩钢房。

老马蜂的太婆是村头苟来富的姨姥姥,两人沾点亲戚。

村里要成立一个农工商公司。苟来富举贤不避亲,有了好处当然先考虑到亲戚。

虽说只是个虚名,但老马蜂十分高兴,这就是个金字招牌,以后肯定有很大的好处。

为了感谢苟来富,老马蜂请他做了一次足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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