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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狗狗--书友作品(1 / 2)

唐朝好男人 多一半 更新时间 2019-09-28

 我叫旺财,我是一条土狗,花黄毛色的土狗,准确的说我是一条大唐关内原产纯血统黄毛看门护院土狗,我的主人是大唐帱县伯王修王子豪。

没有被叫旺财之前,我是一条流浪狗。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毛发的颜色,或许某个雨夜后能看出,略带一点灰的白底,夹杂着少许黑斑块,两个耳朵却是棕色的。

我想我是幸运的,在这个灯红酒绿,乌烟瘴气的都市里,我已经挣扎了5年,在流浪狗的世界中,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别的小狗都敬称我为长老。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四处漂泊,游荡于这处垃圾堆与那处垃圾堆之间,苦苦求生。

某个双休日,某个烤肉摊,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孜然烤肉的香气。我匆匆的从烤肉摊旁跑过,虽然我也想在这里蹲坐一会儿,但烤肉摊老板的视力圈内,是不允许我停留的。

我趴在冬青丛下,远远的看着烤肉摊上的一个年轻人,看着那个年轻人在狼吞虎咽的吃着烤肉……“也许那些烤肉吃起来没有闻起来那么香”我恨恨的想,口里却淌满了口水……

突然!烤肉摊老板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惊慌失措的丢下手里的烤肉就跑了。烤嫩腰子!掉在地上没人拾的烤嫩腰子!我的眼睛已经被地上的那些烤嫩腰子牢牢的钩住了。这是上天赐予我最好的礼物!不管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那里逮口就啃,年轻人?不管了!大货车?不管……大货车!等我反应过来,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大卡车已经停靠在我和年轻人吃烤肉的位置上……

当我眼睛再睁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趴在一个窝里,青砖垒的墙,木头做的窝顶,麦秸草的铺垫;窝的外面是一个大院子,很大,有多半条马路那么大,还有好几条狗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晒太阳,窝旁还有一个陶盆,盛着一点剩饭,我上前吃了两口,味道还不错,不是馊饭,还想吃,我突然发现,肚子居然是饱饱的!好幸福的梦!我抬头看天,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虽然是梦中,但我不想哭……抬头,才发现,脖子上多了一条东西,是拴绳,讨厌的东西,让我感到难受……难受?!闭眼,我朝自己左爪上咬了一口,痛!再睁眼,窝铺垫陶盆拴绳狗,都还在,我低头看了看左爪,灰白左爪的颜色是黄色么?我已经辨不清记不得了,看了看四周,黄土篱墙蓝天白云,或许刚刚那些流浪生活才是梦,不管了,只要肚子是饱饱的,又何须去分梦醒呢?

不用四处奔波的生活是幸福的,脖子上的拴绳也已被解开,有人给你施食,有人给你倒水,虽然这些人的衣物很前卫,但我还是装作毫不在意,努力的朝着这些陌生人摇尾巴。很快,我成了院子里最受宠的狗,因为别的狗都没有我这么会摇尾巴……很快,我也成了狗们的老大,因为它们都打不过我,被我追着咬了几次后,都乖乖求饶了

我又看到了那个年轻人,喔现在应该叫他主人了,听小弟们说,主人叫王修,是个小男爵,前些日子大病了一场。这个世界真是奇妙,他居然成了我的主人,如果我会说话,我就会去问问他,孜然烤肉真的好吃么?可惜我不会说话,也只能把这个问题深深地埋入心底了。

麦收了,女主人、胖管家都忙来忙去,只有他闲来无事,整天在院子里转悠。洗澡?好嘛虽然我也很怕水,但众小弟面前,我也不好丢了面子,只能硬撑了让他给我往身上浇水,还好,也不算太难受,就是他的搓澡手法太生疏。洗完澡,趴在石板上晒了一会儿,还挺舒服的,也许可以让他伺候着多给我洗几次……

旺财——他是这么叫我,别的人也跟着这么叫我,据说这就是我的名字。没有创造力的家伙,也亏他能想出这么土的两个字,还敢自称是大学问。

开始他呼唤我的时候,我都不搭理他,他每次呼唤我后都拿点心给我吃,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想要我做什么,但我还是做出一副茫然无知的样子蹲在院中,让他给我更多的点心吃。

点心的味道真是好,在我心中已经超过了烤肉的地位。

我知道,这种欲拒还迎赚点心吃的小把戏不能多玩,他的耐心不会超过盘子中点心的数量,虽然这种点心我很喜欢吃……

一个下午我就接受了这个很土的名字,并且隔着3个院子就能听见他的呼唤,随叫随到,这让他感到很高兴,竟然又给了我好一些点心,让我吃了个过瘾。

点心吃完,我还是不太满意,如果我会说话,我就会给他说:我不想被叫“旺财”,我想要“斯蒂芬•旺”或“比尔•财”这种够拉风的名字……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在院子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就连胖管家看到我,都会摸着我的脑袋夸奖两句。

拥有了第一位的剩饭选择权的我,已经不屑于和其他狗们去拨拉挑拣争夺剩饭中的那一点点肉皮。

胃口不好的时候,我就会到他吃饭的餐桌旁转来转去,以我似拙实巧的机灵表演,逗他和二位女主人一笑,用这种廉价的小把戏来换取那些精美的肉食。

虽然,有时大女主人会轻轻的呵斥我一声,踢我一脚,拍打我的脑袋两下,但我知道,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我的那些憨笨脏懒的小弟,就只配尝到护院们粗重的大脚,每当大女主人对我有所表示的时候,院子里其他狗们投过来的羡慕的目光,会让我无比自豪。

每当他到庄外溜达的时候,我就会紧跟在他的身边,摇头摆尾,呼前迎后,做出一副兴奋莫名的模样。

人前,他只是让我做他身后的一条跟屁虫;人后,他就会放下身段与我嬉闹一番。

我知道,他喜欢我这个样子,我表演游戏的越卖力,给他的好印象就越深,有好处他就会惦记着我。

其实我也挺喜欢那些游戏的,不管是餐桌表演,还是庄外散步,我只是将我心中的感觉放大了表现出来而已。

冬天,冬天终于来了,在从前,冬天就意味着冷,找不到食物,饿肚子,无地自容。冬天,这个热闹的城市,找一个暖和点的落脚地比找工作还难……冬天,天寒地冻,下着雪,刮着风,我的身上沾满冰水,没有鞋穿,就只能赤着脚在冰冷的马路上跑来跑去,虽然我的脚已冻的没了知觉,但我不敢停留,就像丹米著名幻想家所写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狗>里所写的那样,停留下来就会让你成为冰雕,我只能麻木的活动着四肢,努力让自己暖和一点。食物越来越难找了,垃圾堆都被冻住了,即使找到了一点点的食物,也冻的像石头一样。我也想好好的睡一觉,不再醒来,但我怕冷,尤其是身在上挂满冰屑的时候,躺下身体是件非常愚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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