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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回现场(1 / 2)

名探千王 不语楼主 更新时间 2021-07-15

 现场调查完后,接下来就是对证人的询问。</p>

最先发现尸体的阿四是陈家的一名杂工,主要负责院子里的卫生打扫以及砍柴挑水之类的粗活,年纪约在三十左右,人很老实,穿一身打满补丁的土布裤褂,被带到我们面前还没有问话,身体已先哆嗦了起来。</p>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死者的?”孙福堂问道。</p>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阿四答道。</p>

厨房生火做饭,无论是熬粥还是准备洗脸水,都需要柴草,所以阿四起床的时间比其他仆役更早,当别人还在为离开枕头而挣扎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往厨房搬运柴草了,早上要用的柴草搬完以后,接着就是拿把扫帚扫院子,这样的模式,除了偶尔下雨的日子从没变过。</p>

“天刚蒙蒙亮,也就是早晨五半到六左右了?”调查笔录是不能用这类模棱两可的词,孙福堂要把时间量化。</p>

“这,你是就是吧。”乡下农村的生活节奏很慢,连带着人们对时间的概念也不是很强,搞不好这个阿四连“时”这个时间单位等于多久都迷迷糊糊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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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福堂眉头皱了皱,乡下人,有钱读书受过教育的人很少,不少人甚至连自已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和这样的人交流沟通,有时实在是件很让人头痛的事。</p>

“一下发现尸体的过程。”孙福堂吩咐道。</p>

“今天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天没亮的时候就起来了,先把厨房的水缸挑满,然后就去柴房抱柴火。早晨厨房一般要烧三捆柴,抱第二捆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我觉得脚底下踩着了什么东西,感觉和柴火不一样,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粉色的鞋子,样子还有八成新。我当时心里就一跳,因为这认得这,这只鞋是胖丫的,因为胖丫的脚比别的孩儿都大,所以她的鞋也做得也要宽一些。粉红色的那双鞋是上个月她娘给她新做的,她特别喜欢,刚穿的那几天逮着谁让让谁看,我故意逗她,鞋太肥,太难看,惹得她直跺脚发脾气,足足三天时间没有理我,后来我用野花编了个花冠她才把气消了,所以我对这只鞋印象特别深刻,一眼就认出来了。想起这两天胖丫失踪,大家找遍了雾灵山庄还有附近十几里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心想她该不会就躲在柴房里吧?想到这儿,我连忙把柴堆上边的柴火搬到一边,搬了三四捆后,就见到了娃儿的脸,刚开始我还以为她睡着了,谁想刚一推她的肩膀,她的脑袋就忽悠一下儿扭到了后边,吓得我魂都没了,连滚带爬地跑到柴房外。”阿四复述道。</p>

“这么,发现死者时你是一个人?”孙福堂问道。</p>

“是。警官老爷,您,您该不会怀疑胖丫是我害的吧?不是,警官老爷,真的不是我!”</p>

以为孙福堂把他当成杀人凶手,阿四吓得叫了起来,鼻涕眼泪直流,连脸都吓白了。</p>

如此胆量,就算他自已是杀人凶手恐怕也没有人信,如果真是,那他的演技就实在是太出色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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