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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佛祖的故乡(1 / 2)

磷火常同日色鲜 项天鹰 更新时间 2021-07-28

 余庆注意到,这个人刚才正在和一个华人交易什么东西,此时那个华人已经远远躲开了。挨打那人虽然已经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头破血流,却并不屈服,仍在高喊什么,只是谁也听不懂他喊的是什么。他的双手抱在胸前,似乎在保护什么东西。

一名闯军兄弟站起身来,想上前干预,李家的管事拉住他:“这些人是印度人,看他们的打扮多半是哪个富商在追捕逃奴,他们自己伙里打架,不关我们的事。”葡萄牙人在印度有据点,所以印度商人到澳门做生意的也不少。

他不说这话倒好,听他说完,余庆和另外两人也都站起来了,李家管事一脸懵,不知道自己这话怎么刺激到他们了。一名闯军兄弟抓住一个正在打人的印度人的后颈,将他拖开:“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有什么事要打这么狠。”

打人的五个印度仆人都停手了,虽然他们的主人很有背景,但是在澳门贸然殴打华人是很危险的。若是打了寻常的商贩、水手还好,倘若打了有后台的人,香山县丞便要带着衙役来澳门抓人。这里毕竟还是大明的国土,虽然大明懒得管,但并不意味着大明管不着,在这里不可能像在那些真正的殖民地那样对本地居民为所欲为。

做奴仆,尤其是做恶奴的,惯会看人下菜碟,余庆他们四个人的打扮很寻常,但是很有气势,还跟着一个管家和一个跟班,看起来比较像是惹不起的人。为首的那个奴仆用葡萄牙语说了什么,黄顺隆派来的那个跟班会说葡萄牙语,也会说官话,翻译道:“他说,他们是一个什么老爷——名字太长我没记住——的家奴,这个人是他家的奴仆,犯了家规,要抓回去处置,请几位爷行个方便。”

从那个印度人的表情来看,他的原话肯定没有这么客气。余庆心想这还真是天下的恶奴都是一般嘴脸,说道:“大庭广众之下,你们便这样打他,若是带回家去,还能有命吗?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这里是大明的国土,容不得你们这般嚣张跋扈,私刑杀人。你且说说,他究竟犯了什么过错,竟让你们下这等毒手。倘若说不出个道理,我便把你们扭送到香山县衙去!”

跟班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段话翻译过去,一来余庆的陕西口音他听着难懂,二来鬼才知道“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拿葡萄牙语该怎么说。

按照规定,如果外国人在澳门和华人发生了冲突,是要由香山县衙审理的,外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冲突,则由澳门方面自行处理。余庆哪知道这些,说要把对方扭送县衙,纯属胡吹大气,幸好这个印度人和余庆是一对儿法盲,又以为余庆有什么大后台,倒也被唬住了,便说道:“他私自出来购买佛经,当然是要抓的。”

余庆这才注意到挨打那人双手在胸前护着的是一本书,他伸出手去:“兄弟,这本书借我看看可好?”不用翻译,那人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双手捧书,恭恭敬敬地递给了余庆。余庆也是双手接过已经溅上血点的经书,大略翻看了一下,只是一本普通的《华严经》,余庆的母亲信佛,他小时候也读过这书,并不是什么违禁的东西。他招呼刚才与挨打这人说话的华人过来:“这位先生,这经书是你刚刚卖他的吗?”那华人用广东话说:“我只是卖了他这本书,别的一概不知。”

余庆把经书还给挨打那人,怒道:“不过是买了本佛经,你们竟把人往死里打,是何道理!当年唐三藏去印度取经,印度人再来中华取经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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