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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汗血宝马(1 / 2)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养蚕人 更新时间 2019-09-17

 很少会有男人不喜欢车,同样,也有很多男人喜欢马。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男人都很重视坐驾问题。

马在冷兵器时候,就是机械化部队,就是特种兵,就是一把尖刀,就是摧枯拉朽的坦克。但在现代战争面前,它已经成为昨日英雄,那种悲壮非业中人不能体会。骑兵的消亡,是历史的进步,也是永远的悲伤。

科技在发展,马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但仍然有很多人,或者因为怀旧,或者只是受电影电视上匹马走天涯的吸引,执著的喜欢马。

所以,每年世界各地都会举办马术比赛,有人赌马,有人希望时不时纵马享受一番驰骋之乐……

罗家农场经营了一家马术俱乐部。

罗中原接手农场的时候,农场只有几匹马,供自家人日常骑乘。那时候汽车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农场地方大,有些地方留着供通行的路很窄,马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每天可以骑着马巡视和下地干活,有时候架上马车,驼一些工具或者肥料。

罗中原喜欢乡下的生活。他其实是在洛杉矶,在城市里长大,从小父亲和哥哥谈的想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在策划怎么样把生意做好,怎么样把酒楼规模做大,开更多的分店,哪种生意值得投资……他亲身见识并经历了种族歧视和肤色歧视、甚至暴力冲突,华人想要在海外站住脚,并且站得直走得稳,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

作为次子,既想为家人分忧,又实在厌烦与这等烦碎琐事打交道,他在大学的暑期中,从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农场。

他用生意人特有的敏锐和眼光,寻求传统农业之外的特色经营,最后决定开一家马术俱乐部。

多年来农场不断扩张。规模越来越大。罗中原划出四百余亩土地,从欧洲引进良种马。建造了设备一流的马房、标准的马术障碍场地和休闲骑乘场地。农场环境怡人,空气清新,骑马漫步在乡间小路上,感受乡村韵味,是久居都市的人们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s会员可以随时从城里驾车过来,骑马穿越树林、河流、草地,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也可三五结伴,闲暇之余,来一场私人间小小地马术比赛----俱乐部拥有一千四百米的直线竞速跑道和五百米地越野跑道。

入秋以后客人最多。那个时候林子里的野鸡野兔等野物都长成了,跑马之余可以秋猎、冬猎、垂钓……

“别光说不练哪,快带我们去看看吧。”

吃过早饭,大家散开各忙各的,开始一天的工作。

虽然有心留大山与董洁多住些时间,但,大山仍然是在校的学生。且兄妹俩国内有重要的工作要做,只能小住几天。

国内的外婆赴美探亲,办签证比较麻烦,需要的时间太长。罗士森等不及,决定和他们俩个一起回国探亲,于是着手办理各种手续和证件。正是农忙季节,农场事情多,罗中原走不开,罗伟陪同爷爷前往。

还是学生的罗伟,早上给学校打电话请假。然后就跟兄妹俩谈起了让他们很有兴趣地马场。

听说这里可以骑马,大山与董洁都大感兴趣。

董洁更催着道:“今天上午有时间,正好学骑马,我和哥哥还没骑过马呢。”

罗兰上午学校有活动,必须参加,她下午才能回来。这样,原本打算中午下厨的兄妹俩,改成晚上。

罗士森是这么说的,“兰兰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煮饭。让她回来给你们俩打下手。只盼她瞧着哥哥妹妹都有一手好厨艺,自个儿能多点兴趣。”

老人家是老辈人,仍然认为不管在哪里,不管什么时代,女孩子终究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才好。而且。他也惦记着。让心爱的孙女也能吃上兄妹俩个做的饭。且不说大山如今贵为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轻易不会为他人洗手做羹汤。单就董洁个人的名望来说,能吃上她亲手煮地饭,那也是一件值得认真看待的事情!

罗伟先把他们俩个领到马房里。

“这种马廊是国际标准双列式,通风好、干净整洁,咱们设有专人照顾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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