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都市言情>灾星> 第十三章 新局(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三章 新局(下)(1 / 2)

灾星 习惯步行 更新时间 2019-09-29

 “第二,省公安厅刑侦处要抽调足够警力,重点在三个方面展开调查。一是继续调查孙继尧和安永江、姚义喜的情况,尽可能地掌握一切线索;二是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xxxxx部队的协助,尽可能多了解些该部失踪的四十余名转业军人的情况,同时,到这些人的家乡调查,争取找到他们的下落。三是对平常以往与孙继尧、董守业、刘彪等人过从甚密的s市干部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刻监控。警力不够,可以从各省辖市抽调一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优秀刑警。”

对这一条,蓝煜星倒是十分认同。应该说,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该查的也都查了,以这种查法,对方如果行事不够严谨,稍微露出一点蛛丝马迹,就有可能暴露目标。只不过,工作量实在是大了一些,这得动用多少警力啊。看来,为了查清这个案子,j省这次的确是不惜血本了。

“第三,要对专案组提供足够的保障。一是安全保障。鉴于犯罪分子十分危险,为保证专安组同志特别是文职人员的安全,省委政法委已经从省武警总队协调了五十名特警战士配合案件的侦破工作,前期与专案组核心层一同驻扎在s市办案点,负责办案点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情况的时候配合刑警开展抓捕行动。二是技术保障。对专案组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公安厅方面要优先保证,有求必应。三是人员保障,专案组在s市工作期间,除了从各市抽调的人员外,对s市的公安力量,有权随时调用。四是经费保障。对专案组的经费使用,实行单独列支,先支后报,结案时独立审计。所有到s市的专案组人员按标准发放外出办案补贴。”

环境还是很宽松的!蓝煜星看得出来,省纪委和政法委给专案组的权力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考虑到犯罪分子中有特种兵,单独给了专案组一支50人的特警力量,在案件的调查初期敌人还没有看到的时候就动用了特警,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不过,蓝煜星也还是有点担心,特警和特种兵,50比47,如果真的正面交锋了,特警肯定不是对手,他们作战素质、训练水平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果那所谓的47个名特种兵真的都是被孙继尧网罗去了,靠这50名特警去保护办案点可能是绰绰有余,要是指望50名特警去抓捕47名特种兵,那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当然,有人不等于有装备,如果没有装备的话,即便是特种兵,战力也是要大打折扣的。只是不知道那个假想中的特种兵武装究竟能够装备到什么水平。

严明安排完毕,汤书记清清嗓子,开始了他的最后动员讲话:“同志们,发生在我省s市的这起持枪杀人案,影响极大,影响极坏,举国震惊,不但省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对这起案子高度重视,连续两次召开纪检和司法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会议,要求我们集中力量、限期破案;而且,国家领导人的密切关注,在有关内参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另外,中纪委和国家公安部也同时把这起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可以说,我们纪委和公安部门同志们肩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对这一点,我不想作过多强调,相信大家是能够认清破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

的确,像这样的案子,在这些老纪检、老公安的眼里面,是不需要过多强调它的重要性的,大家的心里都有本帐。所以,汤怀炎接下来的话进一步阐述了案件的严重性:“在这里,我希望大家看到,犯罪分子行凶杀人的不是别的地方,而是象征国家权力和威严的法庭;犯罪分子也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国家干部,曾经的公安人员。这是什么性质?这是公开和国家机器对抗,这是公开挑战党和国家的权威。如果不能把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何在?党和国家的威信何在?司法干警和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颜面何在?”说到这里,汤怀炎震怒了,他喝了一口水,然后,重重把杯子放到了桌子上,杯子里的茶水溅了出来,沾湿了桌子上的文件。

意识到了自己的激动,汤怀炎平缓了一下情绪,继续说:“当然,我们也知道,犯罪分子非常狡猾,而且是一伙亡命之徒,这给我们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变数,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j省的纪检和司法系统是有着优良传统的,是一支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胜的铁军。多年来,我们破获过无数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别说是一个非法武装团伙,就是有再大的后台,再深的背景,只要它是损害人民利益的,只要它是与党和国家为敌的,我们就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把它彻底消灭。”

汤怀炎的话与其说是讲话,不如说是演讲,他语气铿锵,顿挫有力,压抑不住的,十分富有感染力,听得很多人热血沸腾。而且,他的话也引起了在座绝大多数人的共鸣。是啊,不就是一个非法武装团伙吗?它再强大,能强大过国家机器?能强大过一个省的包括公安、武警甚至特警在内的武装力量?就算是当过特种兵又如何,中国不是车臣,更不是阿富汗,在这片安定的土地上,根本没有非法武装生存的空间,他们露头之日,就是覆灭之时。只要能够查到线索,不就是区区四十几个人嘛,铲除它,还不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