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诫是神灵和登的后裔签订的条约,一般的人的无法遵守。
经文上说的楚楚,有血气无法遵守神灵条约,神灵条约中的法也只是让有血气的人明白么是罪。
按照神灵条约,要晓得神灵法上的话,都是对神灵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普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神灵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神灵法本是人罪。
当然了,神灵条约远远不止摩法这些。比如,该隐的印记也是神灵条约的一种。该隐的印记这个神灵条约,大大的护了人的意念。
说来说去,说远,这些都是我修行了神道之后明白的事情。还是要言归正传,按照我修炼的伐,一一的解开我的神奇经历。
我楚的记得,我看到那个启示我灵魂相争的异,已经是97年初。
有一我在一个公车上,看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身上有大的黑暗能量。于是,我就施吸星大法,将身上的黑暗能量吸了过来。
不但如此,就是公车上的有些人身上的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也我吸了过来。
在当时,吸人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在行善,在好事,有种自豪感。
但是,到了我重修肉身的时候,道这种行善是偏激的。在肉身上的层来讲,这种行善是伪善,是伤害身体的,是邪恶的。
不但会把我的肉身害苦了,,也牵连了那些我吸了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人。
为么这样讲?
倘若这种吸人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事情,只在魂的层上来讲,我这种行善就是正的行善,不是伪善。但是,在肉身上来讲,这种行善就是伪善。
因为这种行善不但会伤害我身体的。,还会牵动那些我吸走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那些人的因。
不但如此,因为我在行善的时候,我的身体和意念都没有洁净,带着杂念和私欲。如此一来,给我和那人我吸走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人,带来的因只坏不好。
等我修行了神道之后,道了罪恶能量无缘无故的离开人体之后,会带来大的罪恶能量进入那人的身体。
也就是说,那些我吸走罪恶能量的人,会有大的罪恶能量进入他们的体内。他们因此遭到不好的事情,因也要到我的头上。
我那时不道这些,还是等我修炼了神道,魂修达到了成圣境之后,明白的。
那时,我只道励行善替人消灾,也不道自己是魂修,不道这些我吸黑暗能量和罪恶能量的人会遭遇惨的事情。
当然了,这个遭遇惨,是发生在肉身上的。倘若是在单纯的魂修为上面,我和那些人必定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