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经郝社长介绍,东方先和县文化局长的女儿艳君见了面。几天后,在父亲的安排下跟县越剧团的演员芙蓉见了面。然后,按照山区的惯例,由女方过几天之后先表态。如果女方同意,由介绍人通知男方,男方同意的话,再由介绍人通知女方,就确立了恋爱关系,马上可以名正言顺地谈情说爱了。
东方等了一个礼拜,得到了越剧团演员芙蓉的答复,愿意跟他从朋友做起。而文化局长的女儿艳君还没有答复。东方左右为难,他从内心是喜欢芙蓉的,这姑娘刚从艺术学校毕业,年龄20岁,喝着溪水在大山里长大,天生丽质,清清纯纯如水仙花似的婷婷玉立。
而艳君出身干部之家,从小生活条件比较优越,年龄23岁。虽说参加工作已经二年了,有些社会经验,是喝着自来水长大的,但这山城里的自来水也跟矿泉水差不了多少。所以,长得丰腴俊美,如一朵盛开的牡丹花。
东方开年25岁,也是长得一表人材,是他所在的山村第一个本科毕业的大学生,内心有一种自信和抱负。
但是,主动权并不一定掌握在东方的手里,只能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再说。
艳君是县城里局长的女儿,在山区里算是上层社会了,拍马屁的人多,那些文化局里的科长们争先恐后地帮着做介绍,所以弄得六神无主,反而把婚事拖延了下来。东方就去询问媒红大人郝社长,报社郝社长说没有反馈的信息,不要再提起了,免得双方伤了和气。于是,东方就决定和芙蓉开始交往了。
而半年之后的现在,艳君和东方。在宁波三江口的公园里,俩人第三次握手了。
第二天上午,宁波大酒店的会议厅里,文联的作家在讲课,“新闻写作怎样才能做到篇章简短?”这位作家着烟灰色西装,没有带讲课稿,在黑板上写了个标题后就立在讲台后面讲起课来。
“语言规范、准确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