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科幻灵异>持枪娇妻:裴少,别惹我> 第三四二章 剖眼狂魔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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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二章 剖眼狂魔 二(1 / 2)

 然而一般的攀比作案,杀人者为了能够区分自己和对方的功绩,所使用的杀人手法大多截然不同,可是听诸位警察所言,这几起案子的受害者似乎都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共性。

被挖掉了双眼。

所以说,相比攀比作案,模仿作案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噢,不过,原犯和模仿犯都是剖眼狂魔,一个一个都在疯狂的挖人眼睛,这个想想还真得蛮恐怖的。

她总觉得这是有什么特殊目的的犯罪,挖眼组织?唔,听起来有点诡异,那或许是像别墅主人那样,大量作案之后把战利品拿去出售,维持生计?

不过卖眼睛这个……算是盗卖器官吗?

她眉头深深的皱着,总觉得还有哪里不太对劲,贩卖眼球这个推理好像不太实际。

可是她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是哪里有问题,或者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推测。

“现场的照片都拍摄好了吗。”

“都拍好了。”

“嗯,那就把尸体放下来吧。”

几个警察小心翼翼的将死者的捆绑解开,然后搬起尸体,放在运送尸体的袋子里。

宁月香不禁又看了一眼尸体,注意力自然从脖颈处的致命伤,转移到更为引人注目的眼部血洞。

虽然还没有做尸检,但是从出血可以大致判断,死者应该是死前被挖掉双眼的。因为如果是死后,凶手取走死者的眼球,必然要靠近死者,那么尸体周围的血泊应该会留下凶手的足迹。

而且看死者死时候的面部表情,嘴张得那么大,好像很痛苦,应该不光是被割喉的痛,还有被活生生挖走双眼的痛吧。

这么一想,连她都有点不忍心再自己猜测下去。

不过很快她就察觉到自己刚刚那番推理的问题所在了。

如果凶手们的目的是贩卖眼球,那就必须要确保货物完好才行。

收购眼球的人目的肯定是移植器官呗,既然是要用在别人身上的,那么对货物的完好性要求会非常之高。

确实是必要的,可是,眼球毕竟不等同一般的器官组织,晶状体可以说是人体最脆弱的部分,需要非常高超的摘取手法,以及非常完备的保存措施和工具,才能让好不容易得来的眼球保持鲜活。

而且这个保存期也不能太长。

唔……可惜她不是眼科医生,更详细确凿的情况她不能随意下判断,得询问专业人员才行。

但无论如何,摘取眼球绝对是个非常精细的工作,对犯人技术要求非常高,然而再看尸体,眼部血淋淋的,明显是被人用某种利器直接挖出来的,眼眶到处是撕裂的血痕,哪有丝毫精细可言!

还有,这里是仓库,而且是堆放那些很长时间不用的五金材料的房间!

刺鼻的机油金属味道让她到现在还是有点适应不能,尘土飞扬,灰尘遍布,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医疗器械那样的作案辅助工具。

人家手术都要求无尘环境,这么脏的地方,怎么可能完好的摘取眼球。眼睛都要被污染了好吗,鬼才能卖得出去!

再说了,摘人家眼球,有必要把人家杀了吗?

这个致人重伤和杀人可是完全不同程度的罪行,犯人不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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