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出现在她们家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套正式点儿的衣服,苏雨的脸红也退下去了,吃饭的时候,就乔麦大刺拉拉的,边吃边说,苏雨低头猛吃,凌风则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着苏雨,看她何时能抬头。
乔麦说:“我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儿就是交到苏雨这样的朋友,给我饭吃还给我地方住!”
没人吭声。又说:“我今天在公司遇到一个奇葩客户,非得等到中午12点才退房,说早一点儿退房,就浪费了他花的钱。”
还是没有接腔。乔麦终于发现气氛的不对劲儿,“哎呦,我是大灯泡啊!”
凌风扭脸说:“你其实不傻!”
乔麦的脸色立马变了,“凌总这话是什么意思呀……呀”
凌风面无表情:“夸你!”
乔麦苦着小脸:“其实吧,我也挺想搬走的,可是,我实在没地方去啊,要不让苏雨跟你搬一起住好了,这样的话呢,你俩就方便的多了,是吧凌总?”
苏雨听到这炸毛了:“乔麦!你是不是我朋友,当着我的面就想把我卖了?”
乔麦端着碗跑到一边,“你干嘛这么大反应,我不过向凌总提个建议而已。”
凌风则憋着笑:“乔麦说的很有道理啊,我们都订过婚了,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合适。”
乔麦趁机又说:“是啊,是啊,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