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高跟鞋,是按上一个人的尺码买的,小了点,很是磨脚。
阿秋却还是有人没人就微笑着,面不改色,倒不是这孩子有多热爱这份工作,而是,为了门外的人,她不想让他担心。
她的男孩,站在对面的街道,任冷冽的风如何吹他的衣和发,都一分不离的注视着她,目光如炬,满是心疼。
她也趁着没人的时候,怒嗔他,让他走。
他却笑,装作不懂。
以后的以后,故地重游,“情缘”改头换面,成了一家小巧精致的服装店,唯一没有变的,是依旧大大的落地窗和玻璃门。
她在屋内挂着新来的衣,扭身时,无意看见对面街头的身影,还是那样熟悉,那个少年,任车来车往,他都一分不离的看着她,目光如炬,满是思念。
那是他和她分别十年后的第一次见面。
依然热泪盈眶。
午夜十二点。
下班。
她木木的回到更衣室,脱鞋时,发现脚跟被磨出了血痕,尖锐的疼,疼的几乎要命。她抬头去拿纸巾时,看见桌子上有半瓶碘酒,她忍着痛,胡乱的消了毒,穿好了鞋,强忍着痛走了出去。
她的男孩早已在门外等候。
鼻子和耳朵冻的通红。
“冷吗?”她伸着手捂着男孩的耳,刺骨的凉意从指间袭来,她觉得自己说了一句没有用的话。
“不冷。”他笑,“走回家。”
说完,他蹲了下来。
“我能走的动。”阿秋退后一步,摇头,“你也站了很长时间。”
“阿秋,我没有用,但,至少让我背你回家,好不好?”他费劲的回头,看着她,笑了,露出一口小白牙。
她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语气说话。
她现在才发觉,她强烈的自尊心,强烈的自我保护,竟是将他的自尊心伤的一败涂地。
“嗯。”她听话的,由他背着。
回家的路,很长,路灯,黄黄的,很暖。
“阿秋,我给你讲笑话吧,这样你就不会睡着了。”他紧紧胳膊,好让阿秋趴着舒服。
“好。”阿秋伸出捂热的手,护着他冻红的耳。
“从前,有一颗软糖,走在路上,走着走着,他突然说,啊,我的腿好软啊。”他的嘴一张一合,白色的雾气,虚无缥缈。
“哈哈哈……”她看着雾气,慢慢随风飘散,笑的眼泪飘飘。
“还有,还有。”他受了鼓励:“小明跟着一群人去沙漠,后来去沙漠的人都死了,只有小明活着,为什么?”
“为什么?”阿秋想想:“因为小明有水喝?”
“不对。”
“因为小明是超人?”
“超人是外国的,这是中国的队伍。”熙扬头一仰,说的认真。
“那是什么?”阿秋吸吸鼻子,她真的猜不出来。
“因为,小明是一只骆驼啊。”他边说边笑。
“哦,哈哈。”
走到小区门口时,他感觉到女孩呼吸均匀,似乎睡着了。他摇头,我就一个笑话没接着,你就去见周公了。
既然这样。
阿秋,你不妨听我讲。
我这个人,学习不好,脾气差,还有一个神经不好的妈妈。那个男人娶了新的女人,又有了孩子,除了给我点少的可怜的生活费,就再也没管我。你看,我这么不好,给不了你什么,现在能给的只有最廉价也是我最真心的守护。
但你不要放弃我,有一天,终有一天,我会给你一个全世界最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