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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一章利器上(2 / 2)

重生于康熙末年 雁九 更新时间 2019-09-14

四十多岁的童男子,曹颗看着蒋坚,不厚道地笑了几声。

蒋坚在寺庙里长大,受佛学影响,清心寡欲的性子;而后游侠各地,多在地方府县为幕,经手”二案子。不外乎**盗杀这些。看得多了,倒是越发使得他对女子敬而远之。

若不是宗亲长辈迫得厉害,他压根就没有娶妻的念头。

因此,听了曹颗的话,他丝毫没有欢喜,反而剩下几分无奈,道:“还是我贪恋红尘,不愿伤了长辈慈心,红颜白发,徒误佳期,到底不是良配。还不若入了山门,才是大自在。”

曹颗摇摇头。道:“人活一世,总要有些担当。要走出家就能自在,那这些间就没有俗人了。非磷还是欢欢喜喜地等着做新郎绾吧。身边没个女人照顾。终不成事,非磷已是耽搁太久了。”

“大人放心。钟氏小年纪,北上待嫁,坚定会照看妥当,不让她受委屈。”蒋坚点头道。

提及出家,曹颐想到智然身上,他已经大半年没有书信回来。

两人共同生活不过三年,但是骨肉至亲,另有一番情义。

因在外又,不便说政事,两人又闲话几句,便结账回官署。

恒生与福彭站在官署外,已经等了好一会儿。

见曹颗回来。两人上前见过,福彰说了来意,他们两个是奉十六阿哥之命,过来接曹颗去行宫西校场的。

虽不知丰六阿哥拆的冉事,但是卓颗还是在官署交代一番,随着二人同去。

福彭去蒙古探望姑母,前几日才回热河,舅甥两个也是数月未见。

这一路中,曹颐问了几句宝雅近况,福彰一一答了。

期间,还说起他在蒙古做客的情形。对于蒙古的民风民俗,曹颗是晓得的”恒生却不尽知,只听得津津有味。

他最关心的。就是草原上的野马群,还有狼与家犬杂交生出的狼大。

有蒙古王公今年来朝,进贡两只小狼大。康熙赐给弘历,但生每天见着,喜欢不已。还专程同曹颗念叨过几遭。

曹府有大舍。是配给护院用的。对于饲养狗做宠物,曹颗并不赞同。这个时代,没有狂犬育苗,曹家孩子又多,出了闪失岂不是悔之晚。

已经有曹顺的前车之鉴在,曹颗自然更是小心。

恒生已经十岁。对于生老病死,已经有所认识。曹颗并没有忌讳过往,对儿子说起自己夭折的弟弟,点名这养狗之害。

但生听了,当时就变了脸色,再也不提在家中养狗的话。原因无他,家里小孩太多,七叔弟弟更

虽说不惦记在家中养了,可他对狼狗的喜爱之心不减,只是不再像过去那样亲手绚养小狗。不是他胆子怕被小狗咬,而是不愿让父母操心。

从去年腊月被弘昼捉弄后病到,恒生就认识到,病在己身,疼在父母心的道理。

弘历看着这番转变,只说以后淘换到了,送恒生做猎犬。养在外庄,做狩猎之用。既用得威猛,还不会担心什么。

恒生知道这个东西少,也不甚执着,不过听过就罢了。

今日,听表哥福彰提及蒙古之行,他少不得关注下自己最喜欢的马群与狼犬。

“草原上的狼常见的,姑母府上也有狼犬,除了尾巴之外,看着与狼一般无二。是姑母一手养大的,对旁人凶猛得紧,却甚是听姑母话。”福彭见表弟对狼犬有兴趣,就多数了两句:“要是表弟喜欢,我就写信给姑母。这杂交狼犬还是性子烈,等这狼犬再生小狗时,许是野性就去了。”

恒生摇摇头。道:“谢谢表哥,还是不要了。我只是瞧着稀罕,要说饲养,也没多大功夫。家中几位哥哥都过了院试。独有我读书不成,实是丢人。今科不成了,明年我参加武试。”

福彭是郡王府嫡长子,自落地起身份就非同一般。不过,他从没有因自己是宗室,就轻视过包衣出身的母族。

他晓得,曹府是他们母子最后的依靠。

身为王府大阿哥。打小结识的都是权贵子弟,他实在无,法理解表弟对科举的执念。

以曹家的门第。子弟恩荫出仕,升迁绝不会比那些科举出身的官员慢。

不过,曹鞭这做家长的都没说什么,福彭这外姓人史是不好说什

他对这个性子不温不火的舅舅有些看不透,要说将养子视同亲子养,曹歌并不是独一份。但是的骨肉天伦,终有亲疏。

曹家这块,却因恒生是次子的缘故,排为长子的天佑更受宠爱。

偏生这份宠爱。如此自然从容。使得淳郡王府跟着爱屋及乌不说,连皇上都跟着凑热闹,点了恒生为伴读。

上书房的皇子皇孙伴读,哪个不是勋爵之后?

一行人说着冉话。到了行宫西校场。

这里是僻静之的。远离行宫殿堂,十六阿哥带着二十阿哥、二十一阿哥、二十二阿哥、弘历在此。

他们围着一个条案,不知在说什么,几十步外立着一排靶子。

见曹颗来了。十六阿哥冲他招招手。

曹颗走上前去,见过几位皇子皇孙阿哥,视线落到条案上。

条案上,铺设着红绒布,上面摆着几只手枪。

没错,就是手枪。七、八寸长,看着已经有了后世电视剧常见的左轮手枪的模型。

要知道,这火器本是民间禁忌的东西,权贵之家,就算收着,也多是老式黄铜手统。真到关键时刻,近身相搏还不若匕首便利。

这手枪,曹颐还是头一回见。

魏信出海前。曹颗嘱咐了又嘱咐的,就是这西洋手枪。没想到,等了数年,未能如愿,如今却在这里看到。

“这是法兰西进贡来的手统,一次能装六枚子弹。”十六阿哥拿起一只手枪,递给曹颗看。

曹颗在上书房时。曾学过火器,但是对于这新式手枪,还是生疏的。

拿起手枪,他的手微微颤抖。这是他早年盼了多年的东西,当时以为的有了这个,性命就能安稳几分。

十六阿哥见曹缅目不转睛的看着这手枪,笑着说道:“是不是太过精巧,看得人移不看眼?”

曹颗点点头,十六阿哥犹豫了一下,说道;“若是寻常的手统,乎若喜欢,我帮你说一声就是。这个是贡品,只有几支。皇阿玛说这东西过利,有违天和。不让外流。这四支还是我磨来给他们几个练习用的。想着享若指定也喜欢,叫你也来射几枪”

昨日发烧糊涂中码字,明明修改过一遍,还错误连篇,再看时,九都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哪些字句,羞愧,修改过了,对不起,九以后不会了。(未完待续)<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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