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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记住了这个地方,和这(1 / 2)

从未想到的结局 三之 更新时间 2021-12-22

 “我们分手吧”

“轰!”

我脑袋里面一片空白,眼前的场景突然变黑,耳边“嗡嗡”作响。

良久之后我才缓过神来。

我和戚薇是在我赌高三时,打寒假工期间认识的。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说的大抵就是我家乡的样子。

爷爷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年过古稀还下地,嘴里时常说着要死在地里才安息的老农民。

至于我爸,我还没懂事他就撒手人寰。听我妈说,那晚大雨倾盆而下,我爸半夜冒着大雨去田地里放水,死在了田埂上。

可能是单亲家庭的原因,又或者天生就是个牛脾气。

我从小就死倔,在村里打架,从来没有吃过亏三天内不讨回来的。

做什么事都喜欢往底掏,对于学习也是如此。

说到我的学习教育。家里虽然穷,我妈也从来没有说过半句有负担的话,在这方面,她总是表现的很轻松。

但是我很早就知道,我那数额不多的学费,和生活费,已经压榨地她,到了面临“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的境地。

我就是在妈妈艰难地呵护,村里称王称霸,学校老师各种表扬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念到了初中。

中学要到镇上读,妈妈租了房子跟着到镇上陪读。运气好,在学校的食堂找到一份打杂的工作,也就是洗完、洗菜。

承包食堂的老板人好,经常给我妈一点菜带回来。

三年后,我不负所望,以镇上前五的成绩,考上了市里面的高中。

我走了十几里路,从镇上的学校拿回通知书的那天,从来没在我面前诉苦的妈妈,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爷爷也坐在外边的门槛石上,吧哒吧哒地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

第二天,妈妈给我包了肉馅饺子,还杀了一只鸡,清蒸一盘五花肉,配了几个爷爷自己种的青菜。

我上高中的时候,妈妈留在了镇上,继续做着食堂里的工作,不过般进了员工宿舍。

镇上的教育毕竟差些,一到市里的高中我便感到了压力。

不过我那股子倔强,不至于让我落后于人。

每年寒暑假我都在市里找暑假工,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

即便过年,三年高中里我就有两年是在市里的兼职工作岗位上过的。

因为妈妈在食堂工作的关系,我对这类工作情有独钟。

我和戚薇,就是在高三学期,打暑假工的一家餐厅认识的。

她和我同龄,都是十九岁,不过她已经在这家叫“旺旺客来”的餐厅做了两年的服务员。

她长相秀气,眉毛很细,瓜子脸,眼睛大大很有灵气,属于那种越看越漂亮的女孩。

而相貌平平着装朴素,有几分自知之明的我,向来对女孩子都不怎么上心。

第一次和她说话,是我刚来餐厅不久的时候。一个老员工有点倚老卖老嫌疑地给我穿小鞋。(时间长了,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其实他年龄不大,只是工龄比我长。)

原本上菜是直接从厨房端起菜送到客人桌上,可他端着一盘菜半路拦下我,报了个桌号让我送过去。

我资浅齿少也没什么号说的,端起就给送去了。

不一会儿主管就找到了我,刚刚那盘菜上错了桌!才来没几天的我,就要面临罚款的处罚。

这时候戚薇站出来,说她刚刚听到那个员工报的,就是我上菜的那个座号。

好在那位老员工还算地道,说可能是他记错了。只是那神情里有点被拆穿的意思。

下班的时候我找到戚薇,我望着她的眼睛,郑重的说道:“谢谢你!”这是我和她说的第一句话。

她突然脸就红了,原本皮肤白皙尚好的她,这一抹娇羞异常明显。

我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女生害羞、脸红等字眼,这是第一次面对面地看到一个妙龄女生在我眼前脸上迅速晕红。

直至发现她闪躲的目光,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目不转睛地近距离盯着人家看。

她闪开目光,道:“没事啦,我刚好路过听到。”

我这时候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知道知恩图报这四个字在我心里的分量,我说:“我请你喝奶茶吧。”

“不用!”

我不容她拒绝道:“不要客气,交个朋友了。”

她沉默了一下,我说“走吧,我们一起回宿舍。”

宿舍距离餐厅并不远,中间就有个奶茶店,一个不大的门面,一个吧台占了半条大门的位置,里面摆着几张塑料桌子。

装了灯管的明亮招牌上面,一杯珍珠奶茶的图案异常打眼。

这种有钱人的时尚和享受,平时我根本舍不得喝,长这么大,我喝过的次数都能数出来。

我要了一杯原味的,她要了一杯哈密瓜味的。一共两块钱(那时候怎么也没想到后来奶茶会买到那么高的价格),她抢着她来付钱,死活被我拦住了。

原本我和老板说打包,但是戚薇说:“我们在这里喝吧。”我没有反对。

那次我们聊了很多,所以忘了具体聊了什么,但好像从奶茶店出来以后我们就很熟了。

我只记得她有过那么一个眼神,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对黑珍珠般的眼瞳,眨眼挣开的那一瞬间,有过波光粼粼,清水荡漾。

餐厅的男女宿舍是在同一栋楼,男生的是第五楼,女生在四楼。之后每天下班我们都走在一起,偶尔也去那个奶茶店,要两杯奶茶坐着聊天。

我发现我喜欢上不是,我爱上她了。

意识到这一点以后,我见到她就会紧张。

我很想跟她表白,但是说不出口。

那天我鼓起勇气对自己说,今天一定要告诉她,我喜欢她,不管她接不接受,至少这能代表我恋爱了,被拒接就当是失恋了。

可是她却比我先一步说出口,我记得那天是除月二十七。

避过顺路的同事,戚薇低着头,迎着呼啸的北风,一边走着,说:“陆豪,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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