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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放弃封地(2 / 2)

六国相 墨香画舫阁 更新时间 2022-01-07

证明封地可以长期占有或传世的,还有当时流行的“定身封”的说法。所谓定身封是指封君功成名就或年事已高之时,为终身生计选一个好地盘作为自己的封地。一说客对赵奉阳君说:“君之春秋高矣,而封地不定,不可不熟图也。”秦之穰侯也有选择“定身封”之议。</p>

从触龙说赵太后的议论中也可看到世袭现象。触龙问赵太后:“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p>

曰:“无有。”</p>

曰:“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p>

曰:“老妇不闻也。”</p>

这段对话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说明封君(侯)没有传到三世以上的;另一方面,又说明封君传世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是不能长久而已。从目前保存的史料看,有关传世的记载很少,但亦有数条。魏之安陵君受封魏襄王,一直传到秦灭魏。赵平原君死后,“子孙代,后竟与赵俱亡”于秦。乐羊为魏文侯将,有功封于灵寿,乐羊死,葬于灵寿,其“子孙因家焉”。楚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看来封地也是可以世袭的。</p>

总合以上几方面的材料,可以说,从制度与传统上说,封地是可以传世的。至于能不能传世,还有政治上的多种因素。至少制度上没有不可世袭的规定。</p>

封君能否自行转让土地,未有明证,但有一例颇可注意。楚昭阳曾提议“以数倍之地易薛”。孟尝君出于其他原因虽未答应昭阳的要求,不过这件事透露了一点消息,孟尝君是有权进行交换的,否则昭阳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提议。</p>

关于封号能否继承的问题,除了魏国安陵君为世袭之证外,未见其他例证。不过可以把封号变为氏号,如国子曰:“秦破马服君之师,围邯郸。”国子所说的马服君并不是指赵奢,而是赵奢之子赵括。赵原封赵奢为马服君,国以为氏,故赵括亦可称为马服君。</p>

封君对此地具有相对读力的行**和领有权,从而也具有相应的经济权。</p>

封君有征收封邑内的赋税权。封君所收的租税在史书上有不同的名称。如“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这种“邑入”,《史记》索隐解释为:“收其国之租税。”封地的赋税由封君或封君委派官吏收取,而不要经国家官吏收取后转交封君。</p>

租税除交纳粮食以外,也有收金的情况。《庄子.外物》篇就记有监河侯的一段话,其中言到:“我将得邑金”,这里的“邑金”,显然是征收货币。</p>

封君占有都市时还有征收城市中工商税的特权。韩非说:“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籍)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籍”是征税的意思,“籍城市”,就是指征收城市的手工业和商业税。秦的穰侯、泾阳君、高陵君和华阳君所以会“私家富重于王室”,与他们取得陶、宛、邓等大商业城市作为封邑有直接的关系。</p>

封君对封户的剥削还表现在无偿征发劳役,如筑城、守城、服兵役等等。但总的看来,封邑内的徭役、赋税可能轻于国家。韩非曾经指出过:“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如果国家的租税和徭役轻于封邑,这些人是不会投奔封君门下的。</p>

封君们还在封地内放高利贷、经商以搜刮钱财。</p>

封君似乎还有铸币的权力。战国时铜币大都铸有地名,从考古发现的大量古钱中,有魏国的山阳布、赵国的武安、安平布等,我们不能排除这些货币是这些地区的封君所造。</p>

一部分封君的封邑对封君来说,决不仅仅是一种俸禄姓质的。封君对于封邑具有较稳固的领有权,邑内的行政、经济、财政统归封君支配。封君的封邑不受地方郡县的统辖,它与郡县并行,统属于君主。因此,可以说,战国的地方行政有两个体系:一是郡县制;一是封君食邑制。《史记.穰侯列传》记载穰侯卒于陶,秦复收陶为郡,即是封邑与郡县为两个系统的明证。据此可以说,一些战国史研究的著述中只谈郡县制是不全面的。</p>

封君权力可大可小,赵帆只想为大赵谋求福利,对于这些私人的东西,缺是并不在意,当即也是如此思索。</p>

不过,封君却也必须遵守君主颁布的法令。魏国成侯受封时曾“受诏襄王,以守此地也,手受大府之宪。宪之上篇曰:‘子弑父,臣弑君,有常不赦。国虽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宪是法令。即是说,政斧授予封君封地证书,但又要求封君必须奉行国家统一的法令,倘若违背了这些规定,便要处分封君,收回封地。</p>

为了加强对封君的控制,国君委派相或守对封地进行监督。秦国封公子通于蜀,以陈庄为相。赵武灵王封长子章于代,号安阳君,又派田不礼为相。《战国策.韩策三》记载,韩国封邑内有御史。御史死,封君要向国家报告,由中央另行委派。御史之职守同于相。相对国君负责,听国君的指令。如赵武灵王就曾派代相赵固到燕国迎接公子稷,送归秦国立为昭王;又派代相赵固掌握降服的胡族的兵权。</p>

是否每个封地都派官吏,似不尽然。如孟尝君的封地国家就似乎未派专员。在国君派有官吏的封地,便形成二元化的政治局面,封君与相常有斗争。如秦惠王灭蜀后,封原蜀王后裔公子通为蜀侯,派陈壮为相,又派张若为蜀国守。后来蜀国多次发生叛乱,两次改封蜀侯。在这场斗争中,张若始终坚定地拥护秦廷,蜀相陈壮就曾随公子通叛乱。</p>

在正常情况下,封君受到国家的保护,封邑对王室则起着屏藩的作用。楚攻孟尝君封地薛,齐王“疾举兵救之,由是薛遂全”。</p>

封君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租税。赵国田部吏赵寿向平原君征收租税这件事,说明了封君向国家交租纳税是有法律规定的。</p>

但是,封君与国君又存在着利害冲突。封君与国家争夺人口与地盘的斗争是两者之间矛盾的主线。</p>

于封邑的大小好坏直接关系到封君的富有程度,所以封君总是尽可能地使自己得到多而且可靠的租税来源。所谓多,是指尽力扩大封邑;所谓可靠,是指争取肥沃土地及封邑的安全姓。平原君退秦兵,虞卿为其请益地。秦穰侯魏冉是封君中贪得无厌的代表之一。秦昭王十六年封之于穰,复益封陶,但他仍不满足,甚至不惜动用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越过三晋出兵的困难,攻打齐国的刚、寿之地,以广其陶邑。韩非斥责他“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寸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应侯范睢对魏冉的行为曾经不满,但他自己拜相封君以后,也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p>

封君还利用轻于国家赋税的办法与国家争夺人口。《韩非子.备内篇》讲:“徭役多**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用“复除”(免除国家徭役)的特权诱使贫苦农民归附到他们门下,成为他们奴役的对象。所谓的“贵人”,封君当为其首。如齐国的孟尝君就曾“招致天下任侠歼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未完待续。)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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