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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2)

重生风云 novelfy 更新时间 2020-08-17

1.非流通股无限期不流通(保证游戏规则的连续性)。

2.非流通股想流通时一定要给流通A股股东补偿,补偿水平是高出是净资产价格的部分(此净资产是已经被流通A股股东多次反复垫高的最新净资产,特权股东(财政部)已经至少可以获得净利润200%以上,够暴利了,应该满足了!)。

这个死结,却在2001年由财政部减持政策提起。财政部的“市价减持政策”一声春雷,震醒了无数股市儿女,大家蓦然发现,自己竟站在悬崖边上!只能争相逃命!几番起落,直到2002年1月底暂停执行,搁置争议并得到证-监-会的“给予流通A股东适当补偿”的保证才算稳定了市场。也就是说,市场参与者的共识是流通A股的现有价格中包含了取得补偿的权利的价值!!!否则肯定跌破1300,具体会多低,则未知(表面上未知,实际上可以估算到大致准确)。

财政部的6。24“停止在股市减持”的新政策很突兀,初时被市场理解为利好,至少6。24主力是这么理解和宣传的。但另一批更成熟的主力则品味出了取消给予流通A股补偿的含义,坚决果断地退出了。6。24主力拉了1,2天后发现了尴尬:除了傻乎乎的基金,明显没有足够主力群体来共同推动市场。随着行情的拖延而无法向上突破,而且逐渐有人觉醒指责“非流通股可以按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外国人或者重组方,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价格转让给流通A股股东?”同样的股份,面对不同的人,价格可以差好几倍?质疑的扩散动摇了越来越多散户和持币机构的信心。旧赢利模式的核心预期崩溃了,再也无法恢复。整个股市的价值中枢在参与者心中的位置大大降低了,明智的人心中剔除了流通A股中包含的补偿的权利的价值。

例如,深发展5元转让给外国股东,而流通A股却在15元以上的价格。股份在国家(国有系统)手里的时候,流通A股东可以根据证-监-会的承诺索取补偿,无论它在什么时候想流通!一旦转让到了讲究同股同权的外资手里,流通A股东如何索取补偿?而同时,外资股东拿着5元成本的股份,一定会根据WTO原则要求在几年内流通的。那时候股价承受巨大的压力,恐怕不会比7,8元更高吧?所以现在到了对流通A股东利益非常关键的时刻了,如果许多非流通股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低价转让掉,对流通A股东的伤害是巨大的,最终形势恐怕是跌到净资产价格才能止住(这时才有投资价值)。

上面谈了会计,监管,上市公司管理层/中介与庄家的天然利益联盟被打破了,国有股减持新政策等方面。其实还有更多的利空可以讲讲,例如,国内经济微观层面(企业盈利)的破败,国际经济的衰退,新经济的股票市值泡沫破灭等,反映在市场上就是中国上市公司大面积的亏损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大幅度减低。而利率则已经陷入无法再调节的地步--流动性陷阱。日本曾经实行过零利率也无法阻止股市创20年的新低,把整整一代人彻底套牢。所以中国股市也别再对利率报不切实的幻想和期望了。

以上都是对各种因素的静态分析,看起来很悲观是不是?按这个观点真跌到净资产价格才有投资价值的话,那么就是要跌到甚至跌破500点了?真实的市场可能会如何动态发展?请看后文。

财政部一意孤行,又急不可耐地推出了“国有股转让”政策,然而其转让价格基本在净资产,已经引起了市场的强烈质疑。而流通A股市场,客观讲,已经有至少一半市值是掌握在券商,基金(以及其背后的保险公司),国资庄家(其中相当部分是信贷资金),以及上市公司的委托资金手中。这些资金也是国有性质,其背后的主管部门是证-监-会,央行,以及各部委。此外持有市值的应该还有相当的权贵资本。持有市值的这些国有力量和权贵资本,一定会通过其背后的权力部门争取利益的!在“非流通股转让”这个问题上,权力部门们一定不会让财政部“一股独大”,全权处置,把流通A股的合法利益完全转让给外资以及相关资本的。

财政部(以及各推动公股转让的地方政府)的一意孤行显然也代表了某些利益集团,也许就包括那些能够有“资格”以净资产价格接盘的集团!这样的话,财政部的底气并不是很足。可以想象的是,本问题可能是一场反复的拉锯战。政策将在实现WTO要求的几年内反复修改,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转让的就转了,很可能没办法了,几乎没有办法让洋鬼子和假洋鬼子把到嘴的肉吐出来,但拖晚没转让的很可能还是最终要低价还利于流通A股股民。

这样就带来几个问题:

1。非流通股已经被转让给外资或其他资本的公司,流通A股股民得不到补偿,最终市场价是向不高于2倍净资产看齐的,流通A股股民白白损失而完全得不到补偿。没有被转让的公司,全流通以后市场价大约也不高于2倍净资产,但流通A股股民估计能得到部分政策补偿,得到的股份扩大一些,损失得到部分弥补。也就是苦乐不均。但部分明智的流通A股股东可以避免此损失的,看哪个票宣布转让非流通股给无关新股东,先溜了就是。

2。最终被转让的总的份额占股市全部非流通股的比例,可以确定最终全流通后的市场价值中轴点。根据两个数字:完全给予流通A股补偿(完全不转让给无关新股东),以前测算过大约在1千6,7百点左右,不过根据现在业绩下滑的调整,应该在1450点左右。完全不给予流通A股补偿(完全转让给无关新股东),则可见到500点左右甚至破500点。(假设最终大约被转让掉的股份占总量的1/3左右,那么最终的价值中枢将在1150点左右,如果在这2年内上太多的新股或者总业绩等条件有其他大的变化,1150个具体数字当然也会修正调整)。被转让掉的个股对相应流通A股东的伤害则是巨大的。

具体的政策讨价还价过程是曲折的,暂时无法设想。

下面讨论市场的其他一些问题。然后是投资者的分析方法和策略问题。

中国股市只筹资,不改制,也不优化资源配置,这是公论。原因大家却很少说明白。笔者认为,有两重原因:

1)筹资超低成本。一些人根据经典市场经济的理论,认为这么低的利率下,应该使用债权融资而不应该用股权融资,指斥中国的上市公司们太傻选择高昂的股本融资方式。然而傻子却正是这些死读经典却不深入实践的学究们。学究们不知道,流通A股股东的6元钱才能顶特权非流通股东的1元钱的股份,以这个价格,筹资非但没有成本,而且是负成本的,与贷款借债的成本相比较,特权非流通股东必然选择股权融资!:)未上市的公司也正是看上了这个暴利而不惜作假和欺诈上市,这个暴利远比老老实实经营企业来得容易。

2)发起人占控股权却不能流通,就无法以购并为压力和终极手段来整合产业。所以同行业的公司都上了市,都只能大量重复建设,扩大产能远远超出市场容量,最终只能大打价格战,全行业亏损(例如家电业等)。优势公司无法通过收购兼并来扩大产能,劣势公司千方百计伪造报表符合条件进行欺诈性的再融资,该淘汰者却不出局。一切都要靠再融资!最终浪费巨大的社会资源,同时把全行业拖下水。

正常的市场经济股市,核心作用只是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公司市值变动的压力,督促公司管理层善用资源,尽力把公司做好,如果他不好好做,公司业绩差了,市值下跌,大股东可以压迫董事会更换管理层,或者直接在股市上被购并吃掉。至于其他的“筹集资金”,改制企业,都只是在优化资源配置这个基础功能上派生出来的。根据统计,美国股市近20年IPO和增发筹集的总资金量,还不如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多,股市实际上是减资回报股东的场所而不是中国股市这样的吞噬资金的黑洞。

中国股市先被当做“急救国企”的工具,给死人输血,全无功效!反而有两大坏处:

1)浪费社会资源,资源劣化配置。资源本身被浪费掉了,流通A股东投入的钱既连本都收不回,更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率的红利。同时劣质国企的苟延残喘也拖垮了一个个产业以及产业中的非上市公司。

2)阻塞了真正该上市的企业的发展,国民经济最活跃健康的部分被挡在证券市场的大门外,严重阻碍了他们的成长壮大。仅此损失的GDP是远超过股市的筹集资金量的。

公正评价,中国股市除了94年以前,还有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那以后,对全社会整体经济起的是负面作用。现在中国股市真正存在的动力仅仅是成为特权势力的寻租场所而已,完全不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股市!

股票的发行制度与发行方式

证券发行需要严密而又严格的法制化监管制度,一旦监管缺乏严密性,证券欺诈就易应运而生,从而危害公众投资者造成社会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新股发行都是实行着严格的计划管制发行制度。但是,这种由行政意志对发行规模和价格进行操控的发行制度缺乏科学性,又阻碍着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的深入开展。因此,如何提高新股发行的科学性,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制度

股票发行是筹资者与投资者进行资金融通的投融资活动,活动的进行到底如何才能满足投融资双方的真实需要,换言之就是怎样才能使资金配置达到最佳状态,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发行制度。为了考察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制度的合理性,首先需要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发行方式同我国股票发行的现有方式进行对照,找出与国际通行的股票发行体制的异同点。

(一)、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发行方式

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发行的方式多种多样,按照股票发行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公募和私募两大类,其中公募发行最为广泛。公募发行最常用的方式是公开招股和公开发售。

1、公开招股

公开招股方式是股票发行人以指定价格向公众发行股票,事中须向有关当局提交一份招股章程,并且要有投资银行负责包销。

2、公开发售

公开发售方式是由投资银行(该投资银行一般是股票交易所的会员)在发行人处先购得股票后再向公众发售。

上述两种公开发行方式的选择一般是,如果发行人与投资银行之间的合作是双方协商确定的,那么这类承销称作协议承销,指的就是第一种发行方式公开招股,经过协商后由发行人指定价格向公众发行股票,投资银行所要做的是承诺余额的包销;与之相对应的是竞争性承销,如果投资银行与发行人的合作是通过公开竞争来确定的,那么这类承销可以确切的称作购销,就是上述的第二种发行方式公开发售,投资银行须以竞争性手段像批发商购买大宗商品一样,先在发行人处购得股票,再将批发到的股票拿到流通市场上去销售。

在介绍了市场经济国家通行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美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美国的股票发行因交易所(主要是NYSE和NASTAQ两个交易所)的不同,股票发行方式也就有所不同,但在处于同一个经济环境和监管体制下的发行制度基本上是相同的。

美国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全过程中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按《证券法》规定所有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注册,提交股票发行的内容;第二个阶段是在SEC核对后处于一个等待期,等待期内承销商开始活动,包括征询购股意向和组建辛迪加(syndicate)投资银行集团扮演承销角色;第三个阶段是听证会,主承销商召集辛迪加商定承销细节,这之中主要包括确定价格和售股分配;第四个阶段是生效日期,SEC如果接受注册报告,它会宣布发行有效并公布生效日,这时承销商正式按注册报告的内容公开发布募股说明书,并以说明书作为股票的推介书向投资者公开销售,在发销时还可采取像稳定市场等操作办法来保障销售的顺利进行。为此,整个IPO完成,这便是美国的股票发行模式。

(二)、我国的现行发行方式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限报家数总量控制,发行企业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审批,发行价格基本上是由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定制,在发行方式上多采用如像申请表、存单、认购证、上网定价等几种发行方式,其中上网定价是目前我国股票发行的主要方式。在我国的股票发行上,尽管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与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公开招股很相似,同时发行中也偶尔使用了网上竞价的发行方式,但这两者与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方式相比,因在发行量的自主决策上和定价机制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一类型。

(三)、两种发行制度的定义

由我国的股票发行体制与国际通行的股票发行体制相比较,可以归纳出市场经济中股票发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发行制度,一种是占主流地位的注册制发行制度,另一种是为追求符合本国国情的审批制发行制度。

1、注册制发行制度

注册制发行制度的发行数量、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证券管理部门只制定发行条件或标准,只要符合发行条件和标准的发行体在经过备案注册后都可以发行股票。由于注册制实行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方式完全开放,发行体或中间商几乎完全根据市场情况做出自我决定,因而它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市场化程度高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股票发行基本上是采用注册制发行制度。

2、审批制发行制度

审批制发行制度的发行数量、价格由证券监管部门统一计划,未获得计划的发行体都不得擅自发行股票。由于审批制受行政约束而定计划色彩浓厚,因而也称计划发行制度,计划发行制度是一种与市场化发行制度相对立的非市场化发行制度。决定着注册制占主流地位的同时又伴生着审批制的情形,是由于各国或地区的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同所致,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多采用审批制发行制度,我国的现行发行制度就是典型的审批制发行制度。

二、两种发行制度利弊比较

目前,我国股票的发行是采用计划发行的审批制,这种实行额度控制和价格管制的非市场化发行制度,同与之相对立的另一种发行制度注册制,即发行数量和价格完全放开的市场化发行制度,两者相比优劣分明。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成功的经验,其股票的发行在经过一百多年的探索也日臻完善,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就是这一实践性探索的结果。社会资源如何能有效地转化到生产领域中去,如何形成生产企业的资本金,股票融资便是这一转化的有效途径,股票发行是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一项投融资活动,筹资者发行(市场供给)多少订价多高,投资者(市场需求)能承受多少,多少价格能接收,这些都需要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来决定,由价格机制的调节通过竞争来完成,市场化发行制度就是市场经济规律的产物。市场化程度高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采用注册制发行制度,说明它已经经过时间的检验,无疑是一种优良的发行制度。这种制度与缺乏市场化条件的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审批制发行制度相比就很有可鉴性。

1、与注册制发行制度相比,审批制发行制度不能充分有效地配置资金资源。在我国现行发行制度下,可能使相对不急需资金的企业获得了股票发行额度,而那些效益良好成长性高的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又可能不能获得股票发行的机会,这就不能不说对我国目前短缺的资金资源是一种浪费。而市场化发行方式可解决这一问题:竞争机制下,市场选择最终是让好的企业上市筹资,而那些差的企业总会为市场淘汰。这样,短缺的资金资源就流向资金回报率高的企业获得了最高使用效率,从而资金资源的配置得到优化。

2、审批制发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各主体参与行为。拟发行股票的企业为了获得发行额度尽施各种手段追求额度指标,当其一旦有了发行额度就滥竽充数参杂着水份上市,这些报着虚假一面的上市企业往往是不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化运作,便成为证券市场的祸根;股票发行规模的计划性和价格管制性,发行上市须由行政主导进行审批,券商经营市场化规则难于奏效,往往导致恶性竞争,这样券商在竞争中就不得不以实施技俩为出发点;审批制发行制度政策相关性过强,政策左右市场‘政策市’迹象明显,纵使投资者会费尽心机的去打听政策消息,不注重股票的质量投资。

由于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发行过程中重额度而轻质量,上市公司又不客观公正对待市场以及券商的恶性竞争,诱使发行体、券商、投资人等三方面市场主体的行为扭曲,如果采用注册制发行制度有利于引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3、审批制发行制度本身影响着发行进程。当新股发行时,一般会有部分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抛出股票,在一级市场上申购新股,由于目前新股发行采用先冻结申购资金,然后按抽签确认认购,一般中签率较低即申购倍数极高,可见其整个过程中资金冻结zhan有量极大,当新股发行频率加快,二级市场资金紧张显而易见,由于循环的作用,当二级市场行情一旦走软,紧接着便是减缓一级市场的发行速度。如果采用注册制发行制度,发行价格由市场竞价确定,也就不用冻结资金抽签去滞留大量资金影响市场。

4、与审批制发行制度相比,注册制发行制度可以发挥市场化的供求机制自动平衡作用,自动调节扩容节奏进而舒缓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在市场化发行制度下,由于发行主体从自身利益着想,一般都会选择行情好的时候发行股票,行情好发行价相应较高,从而融取资金就较多,相反,当二级市场行情不好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就较低,这时发行者就不愿意发行股票,市场的发行量减少市价上升,其一正一反刚好起到稳定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5、与注册制发行制度相比,审批制发行制度不能充分有效地调节和分布市场资金。我国现有发行体制下,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资金分布失衡,据统计,通常情况下一级市场资金的滞留量在2000亿左右,大量资金屯积发行市场造成资源浪费。而注册制发行制度实行竞发行,直接减少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格落差,认购‘暴利’减少,认购资金势必回流二级市场,从而改善资金分布,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总之,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证券市场带来很多弊端,而选择一种好的发行制度——注册制发行制度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转型过渡发行制度下政府管理及券商经营的策略。

政府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管理者,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必不可少,为建立健全我国股票的市场化发行制度,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须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靠拢,在这个迈向间接化管理的同时应积极支持转型过渡期的股票发行制度。

转型过渡的发行制度之所以是半市场化的发行制度,是为了体现有效的监管保留了审批这一主要环节,为此政府更应在审批上制订出更加完善的条款,切实以提高证券市场的质量和防范券商的风险为出发点,尽可能的批准资金使用边际效率高、行业前景好的企业募股上市。

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和鼓励券商进行有规模的并购重组,优化券商的资产质量,同时开辟券商的合法融资渠;组织、监管透明度高的公平性股票发行竞投标场所,有选择的认定承销商的承销资格。除此之外,对新股进入二级市场也还要作一定的监控,看承销商是否有蓄意存储、拉高股票进行扰乱市场的行为。

总之,最好地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股市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着眼于制度更新。新股发行必须实行——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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