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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1 / 2)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养蚕人 更新时间 2019-09-17

 “汗血马”这种活在史书上的传奇之马,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消失过,只不过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罢了。

罗伟告诉大山与董洁:“汗血宝马”,本名阿哈尔捷金马。

汗血马的原产地在土库曼斯坦。此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欧洲德、俄、英等国的名马大都有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

全世界汗血马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3000匹左右,其中有2000多匹在土库曼斯坦。因此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

阿哈尔捷金马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所以,一直以来,许多人都以能拥有一匹汗血马为荣。它有点像劳斯莱斯,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目前国际市场上,汗血宝马的售价十分昂贵,通常每匹几十万美元,有的身价甚至高达1千万美元。

“俱乐部一位会员,和叔叔认识很多年,算是老朋友了。生意做的很大,他非常喜欢马,据说祖上有印第安血统,曾经牧马为生。去年冬天花重金买下一匹汗血宝马,现在正寄养在我们这里。”

“这么说,这汗血马岂不是和我们国家的大熊猫一样了?”

董洁偏头笑着对大山道:“哥,我们今天可有眼福了,能亲眼看到只存在在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了!”

大山握住她的手,“是,我们运气不错。小洁很喜欢马,想学骑马?”她看向马匹的眼睛亮晶晶,更有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很喜欢,非常喜欢。我想学骑马。哥你也想学吧?”

大山没有否认。他四处望了望,“哪匹马是汗血宝马?”

呃,他是外行。没有专人指点,真的分辨不出来。

“跟我来吧。”

罗伟在前边领路,一边解释道:“叔叔让人专门给它布置了一间更宽敞的马廓。自打它在咱们这里落户,来俱乐部地客人都会慕名来观赏。s除了它的主人有时间过来跑马,叔叔安排了人,每天带它出去运动,维持一定的活动量。马天生是擅长奔跑地动物,充足的运动量对它有好处,可以让它始终保持一个最好的状态。”

他们在一间大而宽敞的马廓前停住了。

“我们到了。诺,这就是汗血宝马!”

这是一匹淡金色的马,皮薄毛细,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颈部和尾部长长的鬃毛是漂亮的金黄色。马廓有一个很大的窗户,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室内有一半地面积能接触阳光。

此刻,那匹马就站在光与影的交界处,毛发的颜色因为与阳光相映,更加美丽。它静静的抬头看过来,眼睛中有一种深邃的灵气。

那种眼神----

让董洁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印象很模糊了。惟一清晰的是那匹高大地白马,它是一位抗战将领的座骑。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做伴闯过敌占区,数次穿梭于枪林弹雨的战场。

动物比人更真诚、更有人味。一旦成为人的朋友。它会忠诚永恒。当战争最终胜利了,它却因为救主,倒在了战斗过的地方,不舍的看着主人,慢慢闭上了美丽的大眼睛,镜头定格在它眼角缓缓滑落的两滴泪水上……

“小洁?”

大山推了她一下,声音有着隐约的担忧。

董洁笑了笑,冲他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罗翰大哥亲自照料它。每天早上带它去吃最新鲜的青草,运动回来。亲手给它洗涮……兰兰就曾经抱怨说,有时候她觉得罗翰大哥对马比对她还上心,这个马术俱乐部,可是满足了他喜马爱马和马做朋友地心愿啦。”

“和动物做朋友的人,都比较有爱心。看来。罗翰大哥平时一定是个好哥哥。至于小伟哥哥你嘛,”董洁侧身摸着下巴打量他。然后摇了摇头。

“喂,我也不差啊,”罗伟抗议道:“我们家兄友弟恭,大家亲亲爱爱和睦相处,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啊。”

“小洁跟你闹着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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